作者:
ainor (><)
2015-06-02 16:23:34※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看來不少人被記者帶風向
: 看一下原文:
: 如果「殺小孩者處死」加上「這種很明顯應該馬上執行死刑」
: 再加上「月足胎兒可以推定為小孩」
: 那麼在立委施壓下,上次那個榮總醫生應該已經被處死了耶
: 思考事情的態度那麼簡單,是對你腦容量的汙辱
: 這是什麼意思?
: 用很簡單你殺了小孩就得死的立法
: 注意這裡沒有註明是否故意,看這篇新聞
: [新聞]大手牽小手守護孩子! 逾7萬人連署修法殺童唯一死刑
: 所以之前榮總醫生不小心讓足歲胎兒死亡就能讓「殺了小孩」成立
: 然後再用這篇
: [新聞]為何有人挺廢死? 宥勝怒促立即執行死刑
: 那很抱歉這三件加在一起就是醫生連辯護的機會都沒有馬上就得死
: 這只是反諷這些民粹而已
: 但是鄉民一樣被記者帶風向,怎麼遇到廢死比對國民黨還不理性啊
好大的一頂民粹帽子 = ="
要求立法殺小孩就得死 怎麼去連結救不活小孩也得死?
那救不回割喉女童的醫生也得死?
正常人,有點腦的,不是智能不足的,都不會做那樣的連結吧
可以跟我說下限會在那嗎?
你沒看到他結尾硬是扯到KMT嗎 先寫結論再寫開頭就這樣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2 16:27:00暴民都民粹啦~~有讀書好棒棒
不就認為自己好棒棒 其他人都沒我聰明需要我反諷開導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6:29:00就ㄧ篇彆扭的爛文阿..把不相干的人事物,全扯在一起
人渣的文章就是爽文,風向對的你就會看很爽風向不對,你會懷疑真是哲學系教授出品的嗎?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2 16:30:00之前幾篇還不差 這篇就有點..想也知道法律不可能這樣搞
認同hamasakiayu,想也知道醫療上的案例跟拿刀殺人
作者: MrNext 2015-06-02 16:33:00
如果一個原本正常的母親 被強迫施打了毒品 殺了自己小孩
作者: MrNext 2015-06-02 16:34:00
這樣也是唯一死刑嗎? 無腦的立法 徒惹人笑柄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2 16:34:00如果一個正常的人,被催眠了,然後去街上砍人XDD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6-02 16:35:00看起來法緒就應該當掉的人不少呢 還是從來沒修過?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2 16:35:00這種故事可以編大概五萬個都不困難弄個產生器好了XDDDD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6:42:00風馬牛不相及,也可以舉證..看不懂..怪偶喔
作者: spring53287 (杉米司) 2015-06-02 16:45:00
你媽的,這樣打個手槍也要被判死刑喔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6:46:00這種文就發來自慰的..好棒棒..對釐清事理幫助不大反而牽扯無辜的人事物..把事理越搞越複雜難解犯意不同,有無犯意,犯案程度不同,成案與否,不能一概而論把一堆東東扯在一起幹麻..邏輯真廢
就單純法律常識不足。有犯意才叫「殺」,小孩沒救活頂多是過失致死,就算真的立了「殺童唯一死刑」也不會用到那個醫生身上。所以他的假設自始不成立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6:57:00那醫師不是躺著也中槍嗎..這孕婦是有糖尿病的妊娠問題有時候小孩就自然呼吸停止死產..是要醫師擔負多少十字架這醫師也想要保住胎兒阿..和殺意有何相干
我給3 我想應該無法這樣推斷 我記得胎兒是非自然人建議您可參考一下之前有誤殺胎兒的罪名 居然是無法被判謀殺的 我當時才知道有非自然人這稱呼
作者:
VOLK11 (VOLK)
2015-06-02 17:12:00有時候ㄧ篇文結論是一回事..論證過程加油好嗎就事論事釐清問題夾纏的點..不要誤生枝節好嗎?
作者: loreck (路雷克) 2015-06-02 17:22:00
打次手槍要死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