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您好,很感謝分享理性的意見,
搭大大文章的便車,有幾點關於廢死的疑問想提出討論,
如果誤會您的意思或冒犯,麻煩提出指教。
※ 引述《www90173 (明鏡)》之銘言:
: 一、除非能更好的證明,執行死刑有助於犯罪減少,
: 否則執行死刑,不能保證能產生對當下是產生好的效果
: 如果不能證明,代表產生的效果增幅不夠
: 只要能說明廢死,有產生好的效果,那廢死這議題絕對有討論的空間
這點根據台灣的現況是對的,
且根據國外的數據,廢除死刑後犯罪率並未有統計意義的上升。
但是沒有死刑,在假釋不能的無期徒刑執行上有困難,
對於現行法認定的「死刑犯」出獄重複犯案的風險,缺乏可預測的數據,
與死刑尚存的利弊得失因此無法比較。
: 二、如果廢死,就能減少一群人討論誰誰誰該死、
: 心裡咒罵這個人該死的現象
: 不用免除,只要減少即可
: 日常生活所思所想,會改變一個人的行為
: 所以對於人民的修養,一群人-公眾產生的社會風氣就會有益處
這點很主觀,廢除死刑相信仍有很多人會把「怎麼不去死」掛在嘴上,
其他的粗話與言語霸凌也不會得到淨化。
: 三、無法證明不執行死刑跟殺人者殺人有絕對關聯
: 此外,這和行為合理者與不合理者對立相關
: 這行為包括內行為與外行為
: 舉例來說,當大眾傳播、周遭人不斷咒罵鄭捷快去死、應該執行死刑
: 這些行為不合理者,通常都與行為合理者不相容
: 他們可能心想你們討厭這樣的行為,我偏要做
同樣的,也無法證明執行死刑跟殺人者犯案有絕對關聯,
畢竟為死刑而犯案/不犯案的數量不明,
因此這點在死刑存廢的正反方都沒有加分的效益。
: 四、應報思想是很古早味的思想了
: 要不要新的東西,端看人民與政府的選擇
青菜蘿蔔各人所愛,古早味的東西如果不牴觸現今風俗法規,
新潮作為改變的理由似乎不夠嚴謹。
我剛剛看完苗博雅律師在TEDx溫羅汀「正義?」的演講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