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andante6851 (盎丹鐵)》之銘言:
: : 最重要的不是甚麼犯罪學上的嚇阻理論、哲學上的正義原則,
: : 而是很原始的,心理上的恐懼感如何宣洩的問題。
: : 講白一點,死刑能不能促進社會和諧是其次,它能安撫群眾才是最重要的,
: : 就像拜拜不能讓你考上大學,但是拜拜可以讓你心安,
好像有人搞錯了
很多人認為死刑是現存的制度,廢死是要「改變」原有的制度。
這是不對的。
從社會契約的角度來說,根本就不會有「死刑」這回事。
社會契約是什麼意思?
一群原始人,本來是單打獨鬥每個人自找吃的自力更生
後來他們發現與其一個人,一個家族合作更容易生存
與其一個家族,許多人聚落起來更能夠生存更方便。
一個小的聚落跟一個大的聚落,一個大的聚落跟一個國家相比。
後者更容易生存下來。
換句話說,人類為了能夠「生存」所以開始群居生活。
你可以想像一群人聚落起來,為了維持部落的穩定,
免的大欺小,強欺弱的事件發生,於是坐下來訂了社會契約。
而這個社會契約有可能制訂處罰,卻不可能制訂「死刑」
哪一個人會坐下來說「好吧,如果我作錯事你們就殺了我吧」?
因為社會契約的本質就是為了「個人的生存」,剝奪個人生命的「約定」
根本不可能成立。
問題是,隨著聚落的龐大,國家的形成,聰明的人與笨的人
有能力的人與無能的人形成差異,隨後聚落的領袖成為了國王。
於是國王這麼說了,「我是上天之子」加強統治的正當性。
於是國王為了獨斷獨裁,開始想辦法給「自己」加諸殺人的權力。
社會契約不會有死刑,但是國王制訂死刑本身就是違反社會契約的行為。
不過這個時候國王跟平民的權力開始有差距,因此民眾無力反抗。
有少數的例外,例如雅典的法庭是有死刑的,蘇格拉底就被判死刑。
但是雅典脫離聚落制已經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