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utk (下雨天)
2015-06-03 08:52:02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羞愧不敢穿短褲 他們訴說戴電子腳鐐的心聲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戴電子腳鐐讓性侵犯深刻體會失去自由的痛苦,有人受不了外界
鄙視的眼神,從來不穿短褲,甚至將長褲加長5公分,就為了遮掩電子腳鐐。
《聯合報》報導,幾位更生人回想起穿戴電子腳鐐被歧視的日子,對身心都是一大折磨,
有人尊嚴掃地,多次想自殺。
「那是人生最痛苦的階段」,王男犯了性侵案,假釋期間戴電子腳鐐10個月,他最怕彎腰
,因為會露出左腳踝的電子腳踝,他自覺羞愧,他從不穿短褲,甚至把長褲加長5公分。
李男談到電子腳鐐就會惱怒,他說,有時只到學校附近便利商店購物,監控系統就發出訊
號,警察很快就趕來問一堆,讓他很困擾。
劉男接受電子腳鐐監控6個月,期間常被家人數落,生活沒尊嚴,幾乎每週打電話給觀護
人表達自殺念頭。
陳男穿戴電子腳鐐因摩擦腳踝,不斷起水泡化膿。他說,可怕的日子已過去,不想再來一
次,戴電子腳鐐讓他深刻體會到失去自由的痛苦。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9wgwR7
5.備註:
怎麼不去死?
自己犯罪自己找的結果
還讓你可以在外面遊蕩就很好了
還抱怨個屁?
作者:
Atwo (A兔)
2014-06-03 08:52:00是喔 犯法的時候怎麼沒有羞愧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06-03 08:52:00性侵犯在談人權 什麼東西 -_-?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3 08:52:00挺有趣的,當事人可以選擇繼續待在牢裡面,不是嗎????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6-03 08:52:00因為你是垃圾阿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6-03 08:53:00
唬爛說那是心跳表
作者: p20162 (好大一隻雞) 2015-06-03 08:53:00
拉基還想談人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3 08:53:00也不用帶什麼,也不用受到什麼異樣眼光,不是嗎??
作者:
losel 2015-06-03 08:53:00強姦人的時候怎麼沒想到受害者的心聲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5-06-03 08:53:00這種垃圾犯人會感到羞愧?語畢哄堂大笑!
作者: pigmimicat (dsf) 2015-06-03 08:53:00
完全沒有檢討自己的樣子,還是關回去吧
作者:
enemaaa (浣腸aa)
2015-06-03 08:53:00幹 被你們性侵的人 比你們更痛苦
作者: seraphic298 (seraphic298) 2015-06-03 08:53:00
垃圾談人權,怎不去死一死幹
作者: spring53287 (杉米司) 2015-06-03 08:53:00
什麼都不行,法律廢掉好了
作者:
Eloye (Eloye)
2015-06-03 08:53:00那不簡單,自己剁掉啊~保證可以短褲穿爽爽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6-03 08:53:00大哥,你是性侵犯耶………
作者: tassder777 (阿凡凡) 2015-06-03 08:53:00
那就去死吧 你們有沒有想過被性侵的人?
那就不要假釋阿 人家逼你要出來喔 繼續待在監獄不會
作者:
amx (全世界)
2015-06-03 08:53:00又想洗風向,怎麼不想想當初被你侵害的人的人權
作者: zzro 2015-06-03 08:53:00
不錯啊 變相的身體刑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5-06-03 08:53:00自做孽不可饒這句話沒聽過??? 要不要死一死比較快??
作者:
Green5566 (Green5566)
2015-06-03 08:53:00對啊 幹國中生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6-03 08:53:00不會出國逆
作者: wara030 (╞███╪─) 2015-06-03 08:53:00
管住小頭不就沒事了嗎根本腦殘
作者:
Atwo (A兔)
2015-06-03 08:53:00這世間真的有點可怕 都可以反客為主 死的說成活的
作者:
baozi (I've Never Been to Me)
2015-06-03 08:54:00一群畜生,這麼想死怎麼不快點去自殺
作者:
Atwo (A兔)
2015-06-03 08:54:00加害者變成被害者 這都行
作者:
gigikaka (Money As Debt )
2015-06-03 08:54:00還敢說人權 自由喔...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6-03 08:54:00剛好而以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03 08:54:00
不帶電子腳鐐 就不要假釋阿 關到刑期滿最有尊嚴了
作者: spring53287 (杉米司) 2015-06-03 08:54:00
帶10個月不會太少嗎?帶到入斂那天吧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06-03 08:54:00以後鄉民們真的不要當性侵犯 莫名被告也要脫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3 08:54:00就沒看到哪個帶腳鐐的打給長官說:我不帶了,要回去坐牢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5-06-03 08:54:00被害人就活該沒人權?怪誰?不是活該是什麼
作者:
x007 (叉胖的7號)
2015-06-03 08:54:00討拍喔?
作者: bear123 2015-06-03 08:54:00
報導這幹嘛?自己活該,剛剛好而已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6-03 08:54:00幹,當初加害時就不會害羞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08:54:00幹你娘你就不要性侵啊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5-06-03 08:54:00你犯法的時候怎麼就不羞愧?!幹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5-06-03 08:54:00不要裝可憐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08:55:00
幹你娘看不下去 操
作者:
jimli (阿健)
2015-06-03 08:55:00當初性侵怎麼不羞愧了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5-06-03 08:55:00
爽 操 UCCU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3 08:55:00這些從沒想過放他們出來,造成基層警力多大的困擾?
作者: yukiinsummer (夏季雪痕) 2015-06-03 08:55:00
趕羚羊 攻沙洨
作者:
joesoul (聚合的靈魂)
2015-06-03 08:55:00說真的 真的痛苦可以去自殺
作者:
a76126 (123)
2015-06-03 08:55:00不能穿短褲就在靠邀 怪你自己阿
作者:
sivle01 (好耶,好運還沒走!)
2015-06-03 08:55:00應該可以改成手環吧 一離開太遠 就通電 就好了
作者:
sakuyaa (☯☰☱☲☳☴☵☶☷)
2015-06-03 08:56:00…幹你不犯案不就沒這事了 自找的
作者: robinyu85 (台灣萬歲) 2015-06-03 08:56:00
除了陳男以外其他都鬼扯理由
作者:
sysstat (sys / stat)
2015-06-03 08:56:00早點死一死以謝天下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爾)
2015-06-03 08:56:00不然就繼續關就不會在外面被歧視了啊
作者:
BUKU (無語)
2015-06-03 08:56:00我覺得可以搭配這雙~ 迷妹應該會喜歡!!
作者:
shaiking (萌えは正義!!)
2015-06-03 08:56:00不假釋就不用戴啦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06-03 08:56:00幹 那還真委屈你們喔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03 08:56:00
不然在臉上刺性侵犯 取代腳鐐 也是可行的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5-06-03 08:56:00當初KOBE就不會羞愧?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15-06-03 08:57:00怎麼不真的去自殺
作者: loel1223 ( ) 2015-06-03 08:57:00
幹!被性侵的是一輩子都永遠走不出來的惡夢耶!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6-03 08:57:00別怕 廢死人權團體會幫你們爭取不用帶的權利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5-06-03 08:57:00一群垃圾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15-06-03 08:57:00穿泡泡襪呀XD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6-03 08:58:00噁心強暴犯 死一死吧 說三小人權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6-03 08:58:00可怕?羞愧? 被你傷害的人這些感受是你的一萬倍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6-03 08:58:00幹 沒死刑就很好了
作者: wara030 (╞███╪─) 2015-06-03 08:58:00
改戴貞操帶會有用嗎?
作者:
qwsa1212 (SIB_-_)
2015-06-03 08:58:00犯罪還跟我說這些屁話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6-03 08:58:00乾你娘的,你才痛苦幾個月~有人可是因為你而要痛一輩子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5-06-03 08:59:00那就不要假釋阿幹!
作者: loel1223 ( ) 2015-06-03 08:59:00
還說被歧視??是有多不要臉才能說出這種話?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5-06-03 09:00:00你他媽不要犯罪就沒事了
作者: whismur 2015-06-03 09:00:00
想自殺有人阻止你嗎
作者: realmask 2015-06-03 09:00:00
天外方界有追聲骨 政府應該考慮研發這種的
作者: loel1223 ( ) 2015-06-03 09:01:00
這種性侵犯應該都要戴個識別證讓人避開才對!不然一個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5-06-03 09:01:00誰叫你要性侵。怪我摟
作者:
aqsss (5566得第一)
2015-06-03 09:01:00怪我囉? 讓你趴趴走已經很奇怪了
作者:
ppaaa (ppaaa)
2015-06-03 09:02:00不會回去繼續關喔
作者:
a84817f (欸比)
2015-06-03 09:02:00==
作者:
SnakeO (ha)
2015-06-03 09:02:00幹,有沒有想過被害人被無形的鐐銬鎖了一輩子?操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06-03 09:02:00幹…那就不要性侵啊…該死的犯罪者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6-03 09:03:00XDDDDDD 這種也出來討拍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5-06-03 09:03:00而且性侵累犯進化成性侵殺人犯機率還不小
想自殺就快死阿 還有臉講"人生最痛苦的階段"?????幹
作者:
notea (QOO)
2015-06-03 09:03:00應該在臉上刻強姦犯
作者:
han77 (han77)
2015-06-03 09:03:00性侵犯說什麼屁羞恥
作者:
DC81 (...)
2015-06-03 09:05:00不用死刑 化學去勢就可以了
作者:
eflove43 (11月的周董)
2015-06-03 09:05:00不要戴電子腳鐐,烙上難吃印好了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5-06-03 09:06:00怪我囉?
作者:
jbdada (Sean John)
2015-06-03 09:06:00有夠胡說八道
作者: hobbysleep 2015-06-03 09:06:00
全部都去死 性侵犯需要什麼尊嚴
作者:
lisido (銘謝惠顧)
2015-06-03 09:07:00想死就去死啊 被性侵的才是痛苦一輩子 還有被害人因此自殺你們知不知道??
作者: Z55T (1122) 2015-06-03 09:08:00
幹,會怕還性侵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5-06-03 09:08:00應該刺青在臉上
作者:
aoksc (é‡å‡ºæ±Ÿæ¹–)
2015-06-03 09:08:00人權團體:電子腳鐐不人道 要廢除
作者:
lisido (銘謝惠顧)
2015-06-03 09:08:00而且這些垃圾都是自找的 但被他們性侵的人又做錯什麼??
作者: hzs6111 (hu6111) 2015-06-03 09:09:00
把GG閹掉就不用戴了
作者: pamafan (pamafan) 2015-06-03 09:10:00
垃圾自殺剛好而已。
作者:
pigado (阿嘟)
2015-06-03 09:10:00當太監跟帶腳鐐選一個吧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5-06-03 09:12:00自由時報編輯中風了嗎 這種新聞編輯竟敢刊出
作者: wt5665 (歐捏該蟻) 2015-06-03 09:12:00
聯合這什麼爛新聞
作者: man700 2015-06-03 09:13:00
垃圾人還會怕人看到唷
作者: ajen (ajen) 2015-06-03 09:14:00
腦子不清醒?!難怪犯罪
作者: chang30125 (Chang18) 2015-06-03 09:15:00
有人逼你當性侵犯? 不要講的自己是受害者
作者:
bye2007 ( )
2015-06-03 09:15:00活該啊
作者:
ggtp (Nothing But)
2015-06-03 09:16:00垃圾還懂羞愧?
作者: Surffie (Surffie) 2015-06-03 09:16:00
羞愧到不行可以去跳淡水河啊
作者:
Fice (Fice)
2015-06-03 09:16:00以後改銬在懶趴上,讓你愛穿多短穿多短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6-03 09:16:00這報導是要人知道帶腳鐐並不爽吧不然很多人以為帶了可以趴趴走就像報導牢獄辛酸史一樣 讓人知道坐牢不好受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5-06-03 09:19:00死刑最好,十八年又是一條好漢
作者:
holmoak (holmoak)
2015-06-03 09:19:00如果真的沒什麼 他也不敢講 爽爽在心理就好
作者:
rayxg (序順不影響讀閱)
2015-06-03 09:19:00去死阿幹你媽的自由水準跟中屎一樣了
作者:
muzik (fin)
2015-06-03 09:20:00嫌岐視不然進去關啊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5-06-03 09:21:00不要假釋,回牢裡蹲著就不必戴電子腳鐐了,何必那麼委屈呢!
作者: ruru0827 2015-06-03 09:23:00
超級自私,完全沒有被教化
作者: lonki719 (Lonki) 2015-06-03 09:23:00
死吧 廢物
作者: maxkars16 2015-06-03 09:24:00
幹 犯案的時候怎麼沒羞恥心
作者:
yameide (雅美蝶)
2015-06-03 09:25:00受害者怎麼辦
作者:
antimen (ant)
2015-06-03 09:26:00只會抱怨 有在反省嗎?
作者:
jupei (沛)
2015-06-03 09:26:00自找啊 至少可以晃來晃去了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5-06-03 09:27:00有人逼你?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6-03 09:28:00
不值得同情
性侵那麼多人只得到不能穿短褲的懲罰還有什麼好靠北的
作者:
sadoshy (sado)
2015-06-03 09:29:00那就再進去阿 媽的
作者: steel (steel) 2015-06-03 09:30:00
刺在臉上+1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6-03 09:31:00性侵的時候就不羞愧?有羞恥心還會去犯罪嗎?笑話
作者: heureuxseed 2015-06-03 09:31:00
建議去死一死 大家都舒服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5-06-03 09:31:00
去死 謝謝
作者:
mpppppp (pppppp)
2015-06-03 09:32:00那就回去關阿幹
作者:
fishbliss (Smile silently)
2015-06-03 09:33:00都是they的錯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3 09:34:00聖人團體要出動了嗎
作者: hisashiaska 2015-06-03 09:35:00
好口連
作者:
tym7482 (Max)
2015-06-03 09:35:00受害者更想死咧,什麼鬼言論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5-06-03 09:36:00那再回去好了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6-03 09:38:00刺臉上就不用戴腳銬喔^^ 幹
作者:
Elfgj (不能說的秘密)
2015-06-03 09:41:00有本事掏出你那根去捅人還會怕羞愧?
作者:
jcshie (JC)
2015-06-03 09:46:00被害人可不是幾個月的陰影而以...
作者: QQSunny (總統大大) 2015-06-03 09:47:00
穿長褲就好了阿 噁心
作者: sjory (我是肥企鵝...) 2015-06-03 09:47:00
去你的人渣垃圾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6-03 09:47:00民粹? 我倒覺得性侵犯只想到自己 民粹用在他們身上剛好
作者: ellen159951 2015-06-03 09:47:00
你他媽的被害人的心聲怎麼不報
作者: wangsan (現在小孩真難教~) 2015-06-03 09:48:00
羞愧個屁!!!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03 09:49:00我建議應該取消監獄制度 根本侵害人權 !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2015-06-03 09:51:00這種垃圾死一個是一個,完完全全不值得同情
作者: kenro 2015-06-03 09:52:00
敢性侵別人,應該去勢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03 09:52:00blue155305說得好 啥時要出來登高一呼 解放監獄
作者:
twsphere (人歪吃草~~)
2015-06-03 09:54:00性侵犯跟人談人權 ? 那被害者的人權哩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5-06-03 09:54:00
幹你娘 有什麼資格屁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03 09:54:00被害人:
作者: An (柯肥) 2015-06-03 09:56:00
乾妳娘
作者: ji3cl3a 2015-06-03 09:56:00
幹 公啥小 廢物有講話的權利嗎
作者: weihome (Pisces) 2015-06-03 09:59:00
拜託趕快自殺
作者:
coolE (NULL)
2015-06-03 10:02:00廢物性侵犯
作者:
damnbear (tired)
2015-06-03 10:02:00尊你老師,寫這新聞是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