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keymajik (猴子把戲)》之銘言:
: 2007年高雄一家洗衣店遭丟擲汽油彈造成一家四口全葬身火場
: 丟汽油彈的罪犯是住在洗衣店隔壁的陳姓男子,因不滿洗衣店的洗衣機經常發出噪音
: 逮捕後被帶回現場現場模擬的畫面,不僅不但沒有一句道歉,
: 更威脅家屬如果讓我放出來還要再燒一次你家
: 好吧!這個案例是經常發出噪音所以受不了
: 也不要說有多少人會因此而丟汽油彈,正確的說有多少人敢做出犯罪的行為
: 2013年6月性侵累犯林國政出獄後又姦殺雲林一名葉姓國二女學生
: 這類的案件應該是多到不需要再貼了吧
: 國二女生被姦殺這個總不會要怪這名女生被性侵累犯看到
: 支持廢死的人問死刑存在殺人案件不會降低
: 但同樣想問支持廢死的人,死刑廢除了殺人犯的再犯率會不會降低
: 血淋淋的事實證實了有些人就是無法教化,放出來還是繼續殺人,姦殺
: 一個很卑微的要求,只是不想生命受到威脅活在恐懼中而已
現代其實有更好的方式處理這類事情
把鞭刑和庭杖 軍棍重新導入刑罰就可以了 而後這類處刑都要公開演示 有警示的作用
國共內戰時期 挨軍棍的逃兵照片
http://imgur.com/8sbAGMT (不見血)
鞭刑的部份 大家應該都看過了 鞭2~3下就皮開肉綻了 而且如果次數太多下
還會只行刑一半 讓犯人 休養生息 等肉長好之後再繼續執行
這段期間對於犯人來說可說是真正的精神折磨 也有警示作用 讓犯人肉體精神都受盡
折磨恐懼,以後一聯想到犯罪就想到當時的痛楚 生不如死的感覺
現在的台灣現況就是 犯人關在牢裡無所事事 對於犯罪這件事沒什麼特別的感覺
我個人偏向反對死刑的部份,因為刑罰目的 應該著重在預防,而不是事後的報復
雖然事後的報復對於平息民怨也是很有幫助啦
鞭刑 庭杖 軍棍都 可以讓許多人覺得有"報復"的感覺,同時能達成嚇阻的作用
我個人很支持引進這類的刑罰取代死刑,死刑犯最後下場就是,在無止盡的療傷 鞭刑
過程中渡過餘生,很有警世的效果(當然如果身體硬 能撐完"死刑等級"的鞭數,
那這人也已經受過足夠的懲罰了,其痛苦也是遠遠超越受害者,社會觀感看了也高興。
而法律判刑的年限也可以往下修 例如兩年變一年 但少的那一年被轉換成鞭3~5下
足以讓受刑人心生恐懼 也得以減少監獄的負荷,不然台灣監獄都已經塞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