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ish1120 (聽見下雨的聲音)》之銘言:
: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八卦是,黃春樹綁架案就出了一個冤案徐自強啊,最近準備要密集審理了。
侯友誼文章裡面寫屍體是潑汽油焚毀,結果法官判案判出潑灑硫酸,真的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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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強案的共同被告黃春棋、陳憶隆,就是目前被關押最久的死刑犯,至今已經
14年了。剛好是吳育昇嗆聲說要趕快殺的死刑犯,意圖使人死無對證。
有興趣想看看黃春棋、陳憶隆的,6/24他們要出庭和徐自強交互詰問,各位鄉民
可以來了解一下司法院到底怎麼判刑。
時間: 6/24(三)09:30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大廈專一法庭(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二樓)
如果想了解徐自強案,還有其他旁聽時間,也歡迎大家過來。
其他相關開庭時間:
6/ 9(二)14:30 證據能力辯論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大廈第16法庭(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6/24(三)09:30 傳喚共同被告
7/08(三)09:30 審理程序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大廈專一法庭(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二樓)
徐案懶人包:
http://www.jrf.org.tw/newjrf/epaper/files/epaper20150302.html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5306607.A.ADF.htm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d6Y9lNf3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