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秦慧珠記者會

作者: lainhoter   2015-06-03 13:14:53
原文D掉 備份也算是分享文章的一種形式 我不想被告
給 lovelebron24
秦議員 或者是她助理 是有在上PTT的
已經有鄉民被秦議員告公然侮乳過 而且被起訴了
只是不曉得結果如何
你用的是諧音字 和 錯體字 但按照目前實務經驗
http://goo.gl/nX03g2
雖然你沒有真的用她的名字 但是標題還是有她的本名
只要檢察官認定 文章內容是可以合理的指涉到原告身上
她就可以告你公然汙辱
目前檢察官對於PTT 是公開場所似乎沒什麼好辯論的空間
所以綜合以上的條件 你會被告 而且被起訴的可能性很高
原PO多保重
罪名真的成立的話 原PO可以學學 九把刀
試著辯護 你是在罵他的處事作風 而不是她本人 (王X蛋事件)
但因為你不是九把刀 這種方式可能沒有用
你的帳號才剛註冊 IP也不太像是真人在用
還好現在不能用IP追人 但我要說 警察真的要找你出來 還是有辦法的
這是我個人經驗 被警察用非查IP的方式找到個人資料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6-03 13:16:00
疑我打錯字了嗎??還真對不起呀..是新注音的錯不是我的錯禽字打多了自己就變成禽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06-03 13:20:00
自救的方法也不是沒有啦,就被告時幫她宣揚上新聞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6-03 13:22:00
我知錯能改不要告我嘔禽委員靠又錯了...推文錯了這我就沒法改了
作者: lainhoter   2015-06-03 13:24:00
689:已轉錄給委員 準備接通知單吧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6-03 13:24:00
哪有不能用IP追人這回事???? 可以別做夢了嗎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6-03 13:28:00
通保法規定要3年以上才能用IP追人加重誹謗罪最重本刑也不過兩年以下,所以只怕被用其他資料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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