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開賓士出車禍怎樣都划算的八卦嗎?

作者: yanggiin (文組pollo只有1001招!)   2015-06-03 14:54:32
※ 引述《LUB5566 (理由伯)》之銘言:
: 前幾個月騎山路
: 被三寶逆向撞到,事故圖上看她只留70公分給我過
: (路寬4.2公尺)
: 檔車修了三萬多,但今天打電話給對方保險公司
: 對方保險公司說對方修了27萬
: 初判表出來她七我三,我還是要付8萬多
: 叫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比較好
: 當下有點傻眼,還沒拿到初判表
: 現在是開賓士比較秋,逆向也是對方噴錢就是了
: 有開賓士不怕肇事的八卦嗎?
: 還是一定要站在路上給她撞能獲得賠償?
肇事責任 對方7成 你3成
在民事上可以主張抵銷,你的三成和他的七成去相互抵消的結果就是對方還需要負擔四成
的責任!
賓士修理費用27萬,在這個案件裡對方的責任是18.9萬,你的責任是8.1萬,18.9跟8.1抵
銷的結果是對方仍需自負10.8萬的責任,而你是不需要出到一毛錢
機車修理費用3萬元,肇事責任一樣是7:3,代表對方在本案中需要付2.1萬元,你本身的
責任是0.9萬,抵銷的結果是對方仍需付你1.2萬元
結論,依照民事訴訟法上抵銷的規定,你在這場車禍中對方需要賠償你1.2萬元,並非如
其他鍵盤專家推文的內容要你賠錢
這只是車損的部分,醫療費用等等的還可再和對方請求
Ok?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5-06-03 14:56:00
所以說要賠多少只是保險公司的話術要騙原原PO賠錢嗎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6-03 14:57:00
對阿 我就說嘛 我法律系的啦
作者: enemaaa (浣腸aa)   2015-06-03 14:57:00
台灣的保險有點畸形?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6-03 14:57:00
舉手 那27-10.8的錢是誰付掉的???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6-03 14:57:00
是這樣嗎?我馬上去處理感謝你,也感謝樓上edd大
作者: kh (Zusammen)   2015-06-03 14:59:00
這篇的數學&法學老師時常請假.. 別被誤導了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03 15:00:00
力勒公啥小,
作者: ducksue   2015-06-03 15:00:00
恭喜原po,你差點被保險業務唬了
作者: kh (Zusammen)   2015-06-03 15:00:00
照這篇的說法 以賓士車來看 修車27萬 7-3相抵 對方自負10.8萬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6-03 15:01:00
我不太確定,我去找專家問問
作者: kh (Zusammen)   2015-06-03 15:01:00
那抵銷掉的那些錢修車廠找誰要?
作者: pat1006 (......)   2015-06-03 15:01:00
0分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5-06-03 15:01:00
推樓上 法律人的數學有這麼爛嗎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03 15:01:00
果然是文組的,不要亂寫唬爛
作者: gcobc37695 (當天空是我們的)   2015-06-03 15:01:00
kh如果真的知道就說明清楚比較好吧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6-03 15:02:00
你管他找誰要 就他錯比較多啊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6-03 15:02:00
鼓勵樓主開台破車去輕輕撞一下違停的雙B來爽爽賺大錢~~XD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03 15:02:00
8萬一扣掉1.2萬就是你要賠給對方的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5-06-03 15:03:00
自稱法律人 居然對債務抵銷的認知 是如此 快昏倒了
作者: JAMES0128 (怎麼這樣勒)   2015-06-03 15:04:00
實際情況又不是這漾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5-06-03 15:05:00
還好我是法律與經濟雙修 看到這篇快笑死了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5-06-03 15:06:00
我是火電雙修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6-03 15:06:00
我還海陸雙豚咧
作者: justhappily (尋找自我)   2015-06-03 15:09:00
連國中生看 到都會覺得很奇怪的數學邏輯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6-03 15:10:00
幾位玩家們有沒有法源依據讓小弟參考參考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03 15:10:00
有人要備份一下嗎,我快笑死了,程度也太差了建構式數學嗎
作者: mimchu (蒟蒻)   2015-06-03 15:11:00
抵銷這說法還第一次看到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5-06-03 15:15:00
用法律名詞包裝 連基礎事實與債的認知有誤 遑論債之抵銷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6-03 15:17:00
看不懂這篇 麻煩法律專家翻譯一下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5-06-03 15:19:00
你老師是誰說來聽聽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5-06-03 15:21:00
已經一堆人搞不清楚了 你還寫這篇來亂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5-06-03 15:22:00
你寫得太認真我噓不下去,但我希望你自D
作者: GimO (Gimo)   2015-06-03 15:23:00
大二剛學債總 結果高中數學就忘光?
作者: lioujason (怎麼天還沒亮呀?)   2015-06-03 15:23:00
如果對方不同意抵消能?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5-06-03 15:27:00
推樓上 自負損害賠償的部分 怎麼會有債務抵消的問題
作者: Larsie (^^)   2015-06-03 15:28:00
也錯得太離譜了吧
作者: GimO (Gimo)   2015-06-03 15:29:00
今天是對方得向你主張8.1萬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你得向對方主張2.1萬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兩個損害賠償之債互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5-06-03 15:31:00
與有過失,計算理賠,主張抵銷,收工
作者: GimO (Gimo)   2015-06-03 15:31:00
相抵消後 最終是對方對你有6萬的債權 這才是正確的 拜託原po說一下自己哪間法律系畢業 在哪裡當法務 提醒大家千萬別去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5-06-03 15:32:00
本篇就是 8.1萬債權 與2.1萬債權
作者: GimO (Gimo)   2015-06-03 15:33:00
程度不足 就不要出來丟法律人的臉首po居然信了 天啊 別害人好嗎
作者: kilik (冷月)   2015-06-03 15:36:00
想請問y大是哪間法律系的,可以讓大家知道嗎?
作者: GimO (Gimo)   2015-06-03 15:39:00
更正一下好了 抵銷 不是抵消 用字應精準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6-03 15:41:00
y大和e大一起去重修法律好了...
作者: tvbic   2015-06-03 15:50:00
內文到底在寫三小 一看就有問題的算法
作者: chrisenzo (5566)   2015-06-03 15:51:00
所以騎士要賠賓士六萬?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6-03 15:54:00
三小?這根本有問題,你去問問你民法老師好嗎?我看你會考很久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5-06-03 15:55:00
完了嗎?
作者: capitalofz   2015-06-03 15:59:00
是這樣算沒錯啊 樓上不知道在噓什麼與有過失的損害賠償採交叉責任主義原PO這樣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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