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dick30cm (我愛念書)》之銘言:
: 小魯不是念法律的
: 所以不列入計算
: 可是阿
: 好像念法律系的人
: 反而會支持廢死耶
: 會說 憑什麼剝奪人家的生命權
: 憑什麼去審判別人
: 小弟認識112 119 123 法律的朋友都是這樣認為耶
: 都覺得大眾這些外行人噬血 盲從 什麼都不懂
: 廢死是值得思考的 是比較文明的
: 為什麼會這樣啊
: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解釋一下阿魯我的困惑
: 有沒有八掛?
很簡單的想法啊
先不論什麼教授的洗腦還是突然開竅之類的
你想想
法律系比較聰明一點的
大學時就天天蹲在圖書館還是學校裡面唸書
畢業後就考上法官的所謂神人
或者是資質差一些
畢業後靠著爸媽養了幾年也考上法官的這些人
他進了法院之後
坐在法庭之上
頤指氣使的罵被告或者調侃律師
最後判決時他判了一個被告死刑
這時候你突然回頭看看以前
想起來
他馬的他也不過是跟你上著同一堂課的同學
有時候期中期末也在那抱佛腳甚至跟你借筆記來K
或者是考試的時候要跟你借小抄
趁助教不注意的時候問你到底在考哪一條的人
想到這樣
好一點的你會想說
可能他在考上法官後的受訓期間他有了一些什麼特別重大的人生改變
使得他跟你原來認識的已經不太一樣
而有足夠的資格去認定一個人該不該死
但是正常來講
你只會想說
幹 這也太屁了吧...
主張廢死的也有很大一塊立論是在這裡
如果你每天罵一堆判決不公的法官是恐龍
但卻依然把一個人的生死交到他手上
不覺得矛盾嗎?
還是要期待說法官有神一般的智慧能決定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