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k416 (☑☠☜✉☎♂♀♪)
2015-06-04 03:10:19我們房東剛剛來請教我有關稅法的問題
還有他犯了全天下最愚蠢的男人會做的事
就是他結婚時莫名奇妙把台北大安區ㄧ間公寓登記給他老婆
這間公寓價值三千萬
後來他老婆無法生育感情也不好
最近他交到一個年輕的妹 這個女生可以幫他傳宗接代
他想離婚 他認為反正他跟他老婆都還年輕 彼此不合就快離婚。
並且拿回他的房子。條件就是給老婆180萬
但他老婆就是不願意也不還他的房子。
有無將房子登記給老婆名下是很愚蠢的做法 有相關八卦嗎?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6-04 03:11:00醒醒吧 你根本沒有年輕的妹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6-04 03:12:00白痴才用 180 萬換掉三千萬的…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5-06-04 03:12:00我這裡有一張瑞士銀行的本票 價值三千萬
作者:
tv5566 (爽)
2015-06-04 03:12:00拿不回來了打官司看能不能少付點
作者:
screamout (就是【叫!出!來!】)
2015-06-04 03:12:00.準備贍養費比較實在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6-04 03:13:00
拿不回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6-04 03:13:00你有聽過車禍嗎?
作者:
HiJun (痞子夜歡)
2015-06-04 03:13:00幹死她
作者:
DiAbLoE (?)
2015-06-04 03:13:00介紹個年輕帥哥給她 讓她把名字過給那帥哥
作者:
Mozai (末仔)
2015-06-04 03:14:00確定是老婆不能生?
作者: sujes 2015-06-04 03:15:00
可以拿回一半
作者:
hk416 (☑☠☜✉☎♂♀♪)
2015-06-04 03:15:00因為小三懷孕了 是房東的種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5-06-04 03:15:00
加油好嗎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4 03:16:00染上發文癮後,要怎麼戒掉?
作者: drigo 2015-06-04 03:25:00
都肯拿180萬給老婆, 沒錢找律師諮詢?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5-06-04 03:25:00如果能證明房貸都是自己繳有機會
作者:
YOYOBOY (溜溜球男孩)
2015-06-04 03:28:00離婚財產會平分
作者:
cloning (南部台客)
2015-06-04 03:28:00等著被告通姦罪還會被老婆賺一筆
作者:
samtony (kane)
2015-06-04 03:34:00XDD 要是我我也不還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6-04 03:35:00傻了才幹這種事
作者: RIP5566 2015-06-04 03:46:00
先承認你就是房東
作者: ohaiyo0717 (不平凡的濫觴) 2015-06-04 03:46:00
你就是房東吼 不然自己懂稅法 多少懂一點民法吧
作者:
hk416 (☑☠☜✉☎♂♀♪)
2015-06-04 03:49:00我只是唸會計 但成績不好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5-06-04 03:51:00如果房貸是他交的 打官司可以要回來 有案例
作者: ohaiyo0717 (不平凡的濫觴) 2015-06-04 03:54:00
如果這樣 也只能離婚 先自行協議 協議不成向法院請求
作者:
Courtney (喵~~~~^^)
2015-06-04 03:54:00噓外遇,爛人
作者: ohaiyo0717 (不平凡的濫觴) 2015-06-04 03:55:00
剩餘財產分配 不過太太不賣 我看也是難搞怪你房東嚕 自己活該
還有人在教如何害死原配!今天原配是樓上親友不知做何感想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6-04 03:58:00發現老婆沒利用價值就想全部拿回來 有這麼好的事
作者:
comjj45 (我吃飯很慢)
2015-06-04 03:59:003千萬換自由,嫌貴就不要離
作者:
emmacc (艾瑪希希)
2015-06-04 04:08:00你不是你房東就是那個年輕的妹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5-06-04 04:16:00還好老婆當初有拿到房子!
作者: ohaiyo0717 (不平凡的濫觴) 2015-06-04 04:24:00
另一方面 原配 除可告雙方刑事上妨礙家庭 也可告民事
作者:
aethe (eh tea)
2015-06-04 04:25:00寫小說架構喔?
作者: ohaiyo0717 (不平凡的濫觴) 2015-06-04 04:26:00
配偶身分權受侵害 另可請求慰撫金
作者: ohaiyo0717 (不平凡的濫觴) 2015-06-04 04:27:00
單純討論嚕 非引戰 很久沒碰民法嚕 搞不好錯很大XD
作者: rebai (安德魯) 2015-06-04 04:29:00
給老婆一個想和你離婚的理由 懂
作者:
bambambam (bambambam)
2015-06-04 04:33:001500萬呵
作者: only78924 2015-06-04 04:38:00
外遇爛人活該死好 呵呵
作者:
he0918 (三重瘤得滑)
2015-06-04 04:40:00想要小孩請樓下幫你___
夫妻財產共有制你可以拿一半回來,除非結婚證書上有註明財產各自所有
作者:
Athemase (Athemase)
2015-06-04 05:24:00舒服
作者:
Alouba (人生也有涯 而宅也無涯)
2015-06-04 05:51:00在誰的名下沒有關聯 離婚就分一半 不可能只付180萬
作者:
zyfan 2015-06-04 06:22:00我房子剛登記給老婆...
作者:
LunaTea (プリンセス先行)
2015-06-04 06:24:00吃相難看 外遇還想同時人財皆得 180萬就想打發?
作者:
ryuu (我愛你啊~Kasim)
2015-06-04 06:27:00確定孩子真的是他的? 顆顆 外遇還那麼大聲
作者:
LunaTea (プリンセス先行)
2015-06-04 06:28:00如果聽到因為在外偷吃 區區180萬 老婆會願意簽字喔 做夢
作者:
DALUGI (大陸雞)
2015-06-04 06:32:00笨蛋才會隨便把房子過戶給老婆
作者:
aaagang (我...)
2015-06-04 06:51:00房子給他吧
作者: GAtely 2015-06-04 07:00:00
根本不需要問了, 敢玩大概也不真的缺錢
作者: kokoro1793 2015-06-04 07:02:00
叫他醒醒吧,他老婆不會給的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5-06-04 07:06:00活該
作者: zero7810 (aa) 2015-06-04 07:12:00
叫他去找法律專家
作者: Rcosilamtnhz (府連‧基努李維) 2015-06-04 07:14:00
廢文
作者: green0953 (虎鯨魂!) 2015-06-04 07:26:00
有些推文是怎麽了?
作者: yi708027 (螞蟻) 2015-06-04 07:28:00
主張借名登記
作者: prissy (柔郼) 2015-06-04 07:34:00
浪費人家那麼多年的青春,送人家一棟房去找嫩男,祝福她吧~
作者:
jeff24 (jeff)
2015-06-04 07:49:00只能說有機會但非常麻煩,橋不攏就要打官司要證明房貸誰繳
作者: dreamyello (昔時) 2015-06-04 07:53:00
男女青春等價 沒有誰浪費誰的問題 不要物化女性補推個有錢就是任性
作者:
rumo (擁抱彩虹)
2015-06-04 07:59:00外遇 爛人 是我也不簽 還要告他通姦 連孩子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