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張博崴國賠效應》投縣擬立法 禁單獨登山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謝介裕、陳鳳麗、陳恩惠/綜合報導〕因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山難國賠事件,
南投消防隊士氣受挫,南投縣長林明溱昨為消防弟兄打氣,強調將在半年內研訂「南投縣
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不准「獨自」登南投縣境的台灣百岳,且採入山登記制,以嚴懲方
式規範山友,避免山難發生。
避免山難 擬重懲規範山友
林明溱說,救難人員入山搜救不眠不休,若救人不成,可能要面對國賠,不啻「有功無賞
、打破要賠」,因此要訂定登山管理自治條例因應;至於張博崴國賠案,一定上訴到底。
林明溱說,登山條例原則包括:不准獨自登山,至少三人以上;採入山登記制,須有高山
嚮導(正式名稱為「山域嚮導」)陪同;裝備沒問題才准入山,縣府將提供衛星定位儀器
或衛星電話供租用,以利掌握位置救人。
違規者將重罰,累犯者必要時移送司法機關裁處;林明溱氣憤地說︰「最好是抓起來關個
幾天(指強制羈留)。」投縣府消防局長林聰吉,張博崴山難時的搜救指揮官、消防局第
二大隊大隊長吳嘉宏說,該自治條例將依循「災害防救法」精神,廣邀山岳團體與相關機
關討論,研擬具體可行的法規。
張博崴雙親:治標不治本
張博崴的父母昨說︰「又是個治標不治本的規定,根本無法解決問題。」他們認為,每個
人(包括山友)都應有單獨登山能力;至於帶衛星定位儀器或衛星電話,博崴媽媽說,G
PS會電力耗盡吧?「屆時受困若沒電,還不是一樣沒轍?」而衛星電話受中央山脈稜線
所阻,有許多通訊死角,「電話不通、GPS沒電,或裝備、整個背包掉落山谷,那又該
怎麼辦?」她建議,應提倡登山者都帶「P.L.B(個人信標器)」。
投縣長:張國賠案必上訴
張博崴山難國賠案後,仁愛鄉干卓萬山日前一起山難,以往民間救難隊都會熱情加入搜救
,這次竟「掛蛋」,只剩消防局、林務局兩單位基於職責扛起搜救重任,但林姓山友五月
三十日被找到時已罹難。
民間救難團體為何熄火?吳嘉宏研判,可能怕惹來官司纏身,張博崴山難國賠案對搜救的
衝擊,不可謂不大;但神鷹搜救隊大隊長陳塗安解釋,干卓萬山路況極差,且搜救期間一
直下大雨、落石危險,才沒加入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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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86269
5.備註:
博崴媽媽又有話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