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一次會怎樣」 送貨員冰櫃性侵女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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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流公司擔任送貨員的蘇姓男子,3年前兩度利用送貨到一家餐飲店的機會,在倉庫的
冰櫃上性侵同一名女店員,到案辯稱和女方兩情相悅,還互留LINE帳號聯繫,被害人出庭
痛哭遭蘇男抹黑,她兩次都奮力抵抗,但打不贏蘇男,最高法院採信女方說法,今依2個
強制性交罪將蘇男合併判刑7年定讞。
判決指出,蘇男2012年暑假某日下午送貨到高雄市一家百貨公司的餐飲店,見女店員獨自
陪他到地下3樓倉庫點貨,竟大膽將女方抱上冰櫃性侵得逞。被害人身為家中長姊,15歲
起就打工賺錢分擔家計、支應弟妹生活,個性溫順吞忍,她怕被男友與家人嫌棄,裝作沒
事沒有聲張。
2013年3月9日上午9時許,蘇男又到店裡送貨,被害人因店內人手不足,硬著頭皮陪蘇男
點貨,故意打電話給男友講話壯膽,不料蘇男色膽包天,又直接將被害人抱上冰櫃,被害
人嚇得掛斷電話奮力抵抗,拚命大叫:「放開我!走開!」但不敵蘇男仗著體型優勢,仍
遭性侵得逞。
蘇男得了便宜還賣乖,罵被害人:「我最後一次來送貨,妳就給我一次會怎樣!」穿起褲
子離開。被害人情緒崩潰,找店長訴苦邊說邊跺腳,請店長聯繫物流公司問出蘇男姓名,
痛罵蘇男是「噁心的人」,堅持提告,出庭數度痛哭表示兩次都遭蘇男先以手指侵犯「很
痛!」講到之後的事情,更泣不成聲,聽蘇男當庭狡辯彼此兩情相悅,被害人氣出重度憂
鬱症及焦慮症狀,無法再專心工作。
一、二審認為被害人有輕度智障加上個性使然,未於第一次受辱就報警,還被蘇男強索
LINE帳號,但脫困立刻封鎖蘇男的LINE帳號,從無相互通聯紀錄,更到第二次事發後才知
蘇男全名,顯然不可能願意和蘇男發生肌膚之親。
法官批蘇男兩性觀念偏差、欠缺對女性的尊重,造成被害人難以抹滅的陰影,依2個強制
性交罪將蘇男合併判刑7年,最高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