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法院才發現原來不是宣判,而是最後一場辯論庭。
好一陣子沒有開這個案子的庭,在檢辯雙方交鋒下又慢慢回想起2013年夏天的事情,特別
是那一陣子幾乎沒幾天就往苗栗跑,不時往返後龍林一方大哥家、大埔跟苗栗市區。
816苗栗縣府前的守護苗栗音樂會結束前夕的丟蛋抗爭,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向當時強拆大
埔四戶的苗栗縣府跟縣長劉政鴻抗議,事實上,從七月大埔四戶被『天賜良機』強拆的前
後,大埔四戶居民與農陣、捍苗青等團體不知多少次向中央、地方政府陳情抗議,始終沒
得到正面回應,就在當時居民與縣府對於徵地的行政訴訟還在進行,尚未定讞(而後來也
是縣府敗訴!),卻被苗栗縣長劉政鴻來個天賜良機的強拆,更導致後來張森文大哥離去
的悲劇。
強拆之後,要求返還大埔四戶土地,原地重建的訴求,抗爭月餘依舊沒有得到回應,才會
有後來816縣府前晚會丟蛋抗議跟818拆政府,佔領內政部的行動。
這些行動,還有許多後續的司法追訴仍在進行,我們的案子被荒謬的以傷害罪起訴,經一
審判決無罪,檢方仍堅持上訴,乃至於進到台中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審理。然而,事實上檢
方並沒有針對本案提出任何新的證據或事證。
兩年過去了,今天坐在庭上從上午9點到下午一點多,四個多小時的庭,最大的感觸是,
珍貴的司法資源和檢辯被告的時間就浪費在替這些政客轉移焦點,秋後算賬。
強拆民宅至人民與死地的劉政鴻及其縣府,在本案中從加害者,翻轉為被傷害的受害者,
大概是這整齣悲劇中最令人感到憤怒又荒誕的地方。
6/25,本案將做最後判決,希望合議庭維持原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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