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砍妻警開槍救人 警:合法用槍
台中一對夫妻發生口角,52歲的丈夫楊姓男子拿起菜刀狂砍50歲黃姓妻子,警方獲報後破
門而入,朝楊男腹部開槍,中市警方對此表示,由於當時情況緊急,警方開槍屬於合法時
機,並無不妥。
楊男疑因KTV經營不善,晚間近6時39分,與50歲的妻子在房間發生爭吵,楊男一氣之下,
拿起水果刀狂砍黃婦,當時待在家中的女兒聽到哀嚎聲後隨即報警,警方趕到發現房門被
堵住,為了阻止楊男繼續傷害妻子,員警從門縫中開1槍,子彈貫穿楊男的腹部。
《中央社》報導,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偵查隊長楊錦棠表示,由於在場員警喝令制止未果,
且黃姓妻子已身受多刀,考量到情勢危急才開槍制伏,用槍時機屬於合法範圍。
中槍的楊男送醫治療後生命徵象穩定,由於子彈貫穿腹部,腹部和背部各有一個傷口,是
否有傷及內臟仍需進一步檢查;黃姓妻子則是身受10多處刀傷,包括頭部2刀、臉頰左右
各1刀手、右手5刀、左胸3刀,所幸經急救後無生命危險。
自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9336
報告寫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