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死刑犯,在走完所有的行政救濟流程,
如果案子沒有什麼問題,該槍決就要槍決了不是嗎?
姑且不論這次要槍決的人是誰?做了什麼?
為什麼要把判決確立的人,一直放到有民怨的時候,再殺給民眾看?
難怪妳被人家嗆:「羅部長,殺人的感覺好嗎?」
如果支持司法改革支持廢除死刑,就趕快推動配套修法,
趕快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保護制度,趕快協助教育部看怎麼做生命教育;
如果支持死刑,那行政程序走完的,該處決就處決;
如果只是想要當官,妳就準備每次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被嗆就好了,
反正被嗆也不會少一塊肉。
「羅部長,殺人的感覺好嗎?」
※ 引述《ssaw5166 (工口桑)》之銘言:
: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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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05/62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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