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懷疑員工偷錢 網譙過頭罰2萬
2015年06月05日 04:10 阮迺閎/花蓮報導
壽豐鄉1家咖啡店李姓老闆娘,懷疑林姓女員工受其何姓男友教唆偷錢,竟然在臉書上將2
人的照片、LINE對話紀錄翻拍PO上網,並指責2人「挖錢」、「偷竊」,甚至辱罵「X他媽
狗養大的垃圾」,經林女發現後憤而提告,花蓮地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李女拘役20天,得
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女懷疑店內員工林女受何男教唆,偷竊她皮包內金錢,在去年8月間,在
臉書使用「里程」暱稱,將林女所有手機內的林女、何男照片及2人在LINE的對話翻拍,
張貼在臉書網頁上。
李女在臉書留言表示,「這小鬼聯合我們店裡女店員從店內『挖錢』」,台北市或花蓮的
人,看到這個騎BWS的小鬼請告知她行蹤。
李女還表示,林姓女員工居然還惡意與男友在店內趕客人,並且在客人面前毀謗她,「請
幫我揪出這個騙女人幫他挖錢的天才」。
林女事後發現此文,憤而提告,經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李女對林女提出涉犯竊盜、誹謗等罪告訴,本應理性等待司法機關裁決評判是
非,卻任意以文字指摘、辱罵林、何2人,造成2人名譽受損,因此判處李女拘役20天,得
易科罰金2萬元,作為懲儆。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05000634-260107
備註:
104年度花簡1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