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昭平╱高雄報導】台灣獼猴吱吱黨發言人林美吟致力宣導台灣獼猴知識,日前卻遭人
檢舉在保育宣導活動時身體接觸到台灣獼猴,高雄市農業局認定她違反《高雄市野生動物
保育自治條例》不得接觸、餵食獼猴規定,裁罰五千元。但團員認為活動是宣導保育野生
動物,符合條例精神,只因碰觸就被罰很荒謬。農業局強調,接觸野生動物可能有傳染疾
病或傷害彼此之虞,依法須開罰。
台灣獼猴吱吱黨近年常在壽山辦活動,讓民眾認識獼猴生態,中山大學生物研究所博士生
林美吟長期觀察獼猴,帶團時總有熟悉獼猴族群出現,不時有獼猴爬上身,或肢體碰觸、
握手等。
上月民眾向農業局檢舉林用手捏獼猴鼻子,認為她違反《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
規定,接觸保育類台灣獼猴,林美吟坦承是活動時因獼猴「跳跳」伸懶腰碰到幼童,她才
捏「跳跳」鼻子安慰女童,臉書也有很多她和獼猴接觸照片,農業局決定開罰五千元。
林美吟坦承不是很能接受,開罰等於宣告「不論你是基於教育或宣導,都不得接觸野生動
物,但是只要你生命財產有不可回復損失,都可以獵捕、人道殺害野生動物。」法令規定
不合理,打算訴願。
農業局植物防疫及生態保育科長林志嫺說,吱吱黨出發點是好的,但已公告禁止民眾任意
接觸、餵食台灣獼猴,還是要守法,畢竟人猴接觸可能傳染共通疾病,民眾也可能被咬,
建議林可提計劃,申請合法的教育訓練。
[與野生動物互動注意事項]
★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
★不得餵食及接觸,以免破壞食物鏈及疾病傳染
★不應干預生病、衰老、迷途候鳥等受傷野生動物
★遇誤闖民宅、人為傷害、棄巢或遭野狗咬傷之野生動物,應通報處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05/365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