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5日17:31
鄭金文(現年52歲)殺害債主後將其埋屍洞裡,因手段兇殘被判死定讞,但他在獄中因不
忍胞姊每天洗腎,決定捐腎救姊,成為全台第一個死囚活體捐腎案例,術後他也透過書信
表達,希望「執行(死刑)後用剩下的器官救更多的人。」
2004年4月19日晚間7時許,男子洪志華、胡棨鈞受託持槍找惡霸鄭金文追討50萬元賭債,
不料反遭鄭男奪下手槍,夥同4名小弟一起壓制洪、胡在地,由鄭男用膠帶纏繞洪、胡的
口鼻窒息而死,隨後將屍體載到金山海邊防風林,埋屍在160公分深的洞裡。
鄭金文除預謀以眾人之力殺害洪、胡2人抵賴賭債,犯案後還以「種樹」方式毀屍滅跡,
甚至派人追殺同案共犯的2名小弟,全案歷經更6審,最高法院痛批鄭男手段兇殘,令人髮
指,2011年依強盜殺人等罪終判他死刑定讞。
判死定讞後,鄭金文因不忍胞姊每天洗腎,決定捐腎救姊,成為全台第一個死囚活體捐腎
案例。鄭的外甥女昨流淚感謝社會大眾包容,鄭也透過122字書信表達感謝及懺悔,「執
行(死刑)後用剩下的器官救更多的人。」(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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