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承認我有反廢死的觀點在裡面,不爽請←
或者直接End2
稍微,真的只是稍微看了一下廢死聯盟的大義。
總之就是"沒人可以奪走別人的性命,殺不能止殺,死刑也不能阻止犯罪"
廢死提了很多教化成功的案例,失敗的呢?
死刑犯出去了又殘害忠良,誰要負責?
教化員要不要順便判刑? 假如一切按照程序(假如真的廢死了又有教化的程序)
可是失敗了要怪誰?
大家哭哭一下再把死刑犯抓回來關再教一次?
「你壞壞喔,跟你說不能拿刀刀捅人了。」這樣?
我們真的有能力廢死?
我們的財政或者說社會現況真的能談廢死?
連常照的經費都還沒下文,我們真的能去談廢死?
啊還有發文的重點,怎樣的人可以死,要是一個純粹的惡人,假設他得了
一種不殺人就會死的病,那怎麼辦?
啊還有,死刑犯照護的部分怎麼辦?
像強者我朋友的朋友的叔叔就是為了籌自己的癌症三期的治療費跑去幹掉
外縣市一個角頭,結果被抓了,一判就是關到死那樣,那他的醫療費怎麼辦?
我問過我朋友的朋友,不過他說因為是很遠的親戚,所以也不曉得,那個叔叔
大概三年前也掛了。
死刑犯不可能自給自足吧,這要騙誰?(我這親人是煙毒犯,
不過已經戒了,至少目前是)
他現在就還在監獄,雖然我根本沒去問過他的事情,不過他每次寄信
回來都在討錢,監獄又沒有7-11,所以一定是要用到才會有需求吧?
要是監獄真的能吃個八分飽,也不至於這樣吧?
然後我看到幾乎所有論述廢死的文章都會引用一堆"需要治療"或者"復歸支援"
之類的,光是看到一堆精神科醫師或者一堆義工啥的。
老實說我看到的就是一堆$$$$。
啊錢要從哪裡來?
我們不滿大巨蛋蓋歪了可以要求政府停工或者怎樣,不滿加入ECFA可以抗議
可是為什麼養死刑犯不能說"不"。
養一般犯人沒問題啊,可是養殺人犯怎樣想都很奇怪吧?
而且一直說到什麼"誤殺"啦"錯殺"
江國慶是在軍方封閉體系下的犧牲者,洪仲丘也是。
那種近親繁殖加上把義務役當狗看的環境幹出怎樣的事情都不意外。
看一下台灣死刑誤判的案例,我只能說那幾乎都是在很多年前鑑識科學不發達情況
之下發生的吧?
不說鄭捷還是什麼最近割喉的罪證確鑿,陳金火殺人(有沒有吃肉我不知道)
女保險員跟他無冤無仇吧?
女保險員沒有穿比基尼誘惑他拉保險吧?
女保險員沒有拿槍押著他買保險吧?
那為什麼要殺他?這不算惡性重大?
國家有沒有權利殺人老實說我也懶的戰,可是法律規定就是這樣不是嗎?
法律規定殺人死刑,法律也規定不能隨便打人。
所以警察隔開暴躁的民眾不讓他們打死嫌犯。
那為什麼拿著法律的明面跟好處,然後把法律的壞處丟在旁邊。
雙胞胎生出一個畸形然後就要把他扔在一邊等死嗎?
求解,其實還有很多疑問,可是會跑提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