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oh (轉P得冠軍)》之銘言:
: ※ 引述《whe84311 (Rainsa)》之銘言:
: : http://blog.livedoor.jp/dqnplus/archives/1842679.html
: : 痛いニュース
: : 日本針對醫師所作的調查,在「回應飛航時的醫護需要(Dr. Call)」提問中,僅有4成的醫
: : 師願意挺身協助。由於缺乏「好撒馬利亞人法」類似的法條,大部分的醫師不願提供協助
: : 的原因就是擔心發生法律訴訟。
: : 相對國外航空公司對機上協助的醫護人員提供保障,日本國內航空公司則將責任歸咎於醫
: : 護人員。如問題發生在國際線,除了美國籍以外醫師發生法律問題時,也無明確規定適用
: : 何國法條作為責任釐清之依據。醫師為了保護自己而降低了出手協助的意願。
: 借個標題問下,
: 如果隨身帶張手術同意書,
: 遇到這種情況病人簽的話,
: 契約算是有效還是無效呢?有卦嘛?
緊急救護法
第十四條之二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用這個應該就不用簽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