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PR70 (萬季拉)》之銘言:
: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在經過2個星期和工商團體溝通後,敲定未
: 來保費分攤比例個人3成、僱主4成、政府3成。衛福部提出的草案原規定僱主6成,政府1
: 成,但在工商團體反彈後調降2成,由政府吸收。草案規定,長照保險是強制性社會保險
: ,如未參加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負責法案協調的政務委員馮燕說,未來
: 費率1.19%,如月薪3萬左右,平均每月保費108元,如月薪5萬元左右,月繳181元。行政
: 院規劃,長照保險在2018年上路。
我個人是大力贊成長照保險法啦
我反而認為國民年金才是腦殘應該廢除的政策!
現在的國民年金根本變相成為處罰失業者的政策
況且,我認為退休金本來就是勞工自己可以工作的時候要知道存錢
政府沒有義務為國民存退休金
自己年輕的時候不努力賺錢、愛亂花錢,老的時候怪政府不照顧我,這樣對嗎?
而且國民年金根本是慷年輕人的慨,去照顧現在的老人
現在是老年化的社會
等到四十年之後現在的年輕人退休,國民年金的財務狀況沒有問題才奇怪
國民年金根本應該廢除!
: 長照保險主要是針對失能者及其家庭,提供失能照護給付,以減輕照顧壓力。目前台灣失
: 能人口約75萬人,隨著台灣老化速度加快,預估2031時將增加到120萬人,再加上少子化
: 情況嚴重,因此政府積極推動長期照顧。馮燕表示,長照保險實施後,如家中長輩失能,
: 到機構住宿照顧,每月可給付21300元,如請人到家中服務,時薪可給付237元。
政府給付的 21300 是外勞的行情價
台灣看護至少 50000 以上,因為我家以前有這種經驗
老人家臥病在床 10 年,到最後家庭都會為金錢失和
而且未來是老年化社會,這種事情只會越來越多、不會越來越少
你看到自己的家人臥病在床,你會把他安樂死嗎?不會!
可是他有可能一躺 10 年,這個經濟重擔誰來承受?
你覺得現在一個月繳 181 是 TMD 很貴是不是?
你就祈禱家裡不要有人需要長期照護!
一個月要你出 5 萬,我就不相信你出的起!
況且長照法的給付標準已經很寬鬆了
你要不要看看保險公司的長照保險,給付條件更嚴格、保費更貴、給付金額更少
而且最多給付 10 年而已
這種保險隨便都是一年繳 3 萬以上
換算之後一個月保費商業保險:2500 vs 長照法:181
你覺得哪個比較划算?
別傻了好嗎!
國民年金才應該廢除!
長照保險才應該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