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sa12大說的是,一整個下午看不懂條件機率的人數還真的讓我有點驚嚇!
至於有些跳針說全台灣的殺人犯照我的假設會高達21萬人,我還真懷疑他是不是閱讀障礙
,哈。我明明做了兩個假設第一{美國誤判率2-4%,台灣假設1%很保守了吧!},第二{假設
犯下死刑跟犯下非死刑的犯人比例是1:99。},從始至終就沒有假設有犯罪跟沒犯罪的人數
比,所以是如何從我假設中腦補出21萬個殺人犯呢?
至於也有很多人我的模型很簡化,根本亂寫。我承認我的模型是有點簡化,畢竟我沒有時
間去得到更多的數據。但是簡化的模型還是有實用的價值,可以看出整個運作的方向有沒
有問題(否則假設OPA是Virtual short也不合理啊!你怎麼不去靠杯Smith)。所以透過我簡
單的模型就可以看出死刑犯裏頭會有高達一半是誤判(誤不誤判,是以後會知道。所以現
在說我的模型一定是錯的,因為現在死刑犯內誤判人數不到一半,這種說法是沒有邏輯的)
,光這點就可以知道執行死刑風險是很大的,極高的機率殺錯人。
再者,我的模型可能要稍作修改,修改之後的模型如下所訴:
假設犯下死刑的犯人跟犯下非死刑的犯人比例是1:999。(本來死刑犯的比例假設得太高。)
真的有犯下死刑罪,也真的被判死刑的機率為99%。(與原假設不變)
真的有犯下死刑罪,但沒被判死刑的機率為1%。(與原假設不變)
沒有犯下死刑罪,也沒有被判死刑的機率為99%。(與原假設不變)
沒有犯下死刑罪,但結果卻被判死刑的機率為1%。(與原假設不變)
在這種假設下,
(被法官判死刑者,也真的犯下死刑罪):(被法官判處死刑者,卻不是犯下死刑)=1:10
媽呀!死刑犯裡頭每十一個只有一個是真的犯下死刑,這是什麼鬼法律啊!
(1%的誤判率的假設,已經是國際上頂尖的了耶)
最後,晚點再來算看看走到路上被假釋的死刑犯砍死的機率比起無緣無故被抓去判死刑的
機率相比哪個高好了。如果對我上面假設有不滿的人,提出自己的模型來算給大家看呀!
※ 引述《redsa12 (哈吉米)》之銘言:
: 傻眼 整串看下來沒半個人看懂這篇的
: 整個八卦版是智障化了嗎? 還有人問說這是廢死反串反廢死的嗎?
: 這篇明明就是實實在在的用科學方法 用正論在說明死刑的荒謬
: 看到反廢死的推文 廢死的噓文 反廢死的說這篇是廢死的反串
: 幹是低能嗎?
: 十幾二十篇回文也都在跳針
: 大家都不懂條件機率啊
: 這篇原PO就是在說 即使假設台灣的誤判率低到不行 只有1%
: 但是因為兇殺者占母體(全台灣人民)的比例太小
: 所以實際上被執行死刑的人裡面 真正是有犯案的人其實比例比99%低很多!!
: 低很多!!!
: 也就是說即使誤判率低到只有1% 實際上被執行死刑的人裡面無辜的遠高過1%
:
: 弱智化的社會...
: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 美國誤判率2-4%,台灣假設1%很保守了吧!
: : 假設犯下死刑跟犯下非死刑的犯人比例是1:99。
: : 然後真的有犯下死刑,也被判死刑的機率為99%。
: : 然後真的有犯下死刑但沒被判死刑的機率為1%。
: : 然後沒有犯死刑,也沒被判死刑的機率為99%。
: : 然後沒有犯下死刑但卻被判死刑的機率為1%。
: : 在這種假設下,(被法官判處死刑者,也真的是犯下死刑):(被法官判處死刑者,但不
: : 是犯下死刑)=1:1
: : 結論就是,會覺得廢死因噎廢食的人應該自己是文組,連條件機率也沒有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