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殺人者被殺 這需要疑惑?

作者: im609 (覺醒青年)   2015-06-07 07:35:50
殺人者被殺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吧
今天你動用私刑殺人
之後在國家的法律下公開審判 互相辯駁後
被判處死刑 然後經由公權力來執刑
這不是剛剛好而已嗎?
一堆廢死怎麼連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退一萬步來說
出來跑 遲早要還
今天殺人的 就已經不正常 也沒有公道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6-07 07:37:00
八卦版對於正義公理就只是講講而已 笑死人了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5-06-07 07:37:00
會有人噓你墮胎算誰死
作者: IntelC2D (有情皆孽,無情太苦。)   2015-06-07 07:37:00
很久以前… 白痴是不可以當官,殺人是需要償命的…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06-07 07:38:00
廢死說是你的觀念不正確 你需要教化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6-07 07:38:00
你們需要在教育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5-06-07 07:38:00
看對自己有利的事,戰其它意見,這就是人類。
作者: bibo405 (學長不要ouo)   2015-06-07 07:39:00
廢死表示殺人犯應該比被殺的人有人權
作者: IntelC2D (有情皆孽,無情太苦。)   2015-06-07 07:39:00
退一兆步來說也不夠,台灣的XX性,理盲又濫情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06-07 07:39:00
把廢死想成是種事業 他們就是拼事業 就可以理解其行徑
作者: a186 (小狐狸)   2015-06-07 07:39:00
被霸凌反擊的呢,小偷進家裏,為了保護家裏出於防衛的呢?
作者: IChuangdi (無)   2015-06-07 07:43:00
支持殺人者馬上死 前提是現行犯
作者: kentelva (b)   2015-06-07 07:44:00
好爛的邏輯性
作者: imsulabe (YELLOW)   2015-06-07 07:44:00
防衛殺人都會輕判或緩刑 甚至無罪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6-07 07:45:00
也要看有沒有防衛過當吧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06-07 07:45:00
鬼島現在是 蓄意殺人不見得會死 防衛或反擊殺人判不輕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6-07 07:46:00
過失傷害致死算不算 ?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06-07 07:46:00
你要先殺人 廢死就會體諒你照顧你愛護你 把你當神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6-07 07:46:00
那為了國家正義派兵殺敵人算不算正常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6-07 07:47:00
防衛殺人要運氣好 反擊第一下就殺了他如果對方已經失去反擊能力你還多捅兩刀就完了
作者: mnhyuiop (魔力紅)   2015-06-07 07:48:00
邏輯請加強
作者: jaychow0916 (梓玄)   2015-06-07 07:49:00
沒有任何人有權力決定一個人該不該死 以法律之名
作者: winit (^^)   2015-06-07 07:49:00
有太多東西沒考量到了
作者: a186 (小狐狸)   2015-06-07 07:49:00
ko大 之前特戰隊那個呢?壓制等警察,結果掛了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5-06-07 07:50:00
殺人償命,那反廢死要連署修法的就不應該只是殺嬰唯一死刑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7:50:00
哈哈哈哈那戰場上殺人的本國士兵也該被殺死啊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5-06-07 07:53:00
了zzz。照你單薄的邏輯,請一併反徒刑,只要修法通過,全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06-07 07:53:00
殺人兇手是神 祂已決定了一個人的生死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5-06-07 07:54:00
國法官都感謝妳,殺人案從此從最坎案變最爽案
作者: hikaru77613 (我愛出世魚)   2015-06-07 07:55:00
昨天有人殺死兩個人......鼻屎般的殺機 海一般的殺意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15-06-07 07:58:00
支持酒駕撞死人改唯一死刑
作者: softseaweed (Gladys von Wackenheim)   2015-06-07 08:00:00
難怪一堆政客喊一喊就有人信
作者: ShinyaNakano (阿晏)   2015-06-07 08:05:00
野蠻人
作者: p90ep90e (IAmTheWalkingDisaster)   2015-06-07 08:06:00
好棒的邏輯...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6-07 08:08:00
邏輯有點奇怪...
作者: ji3345 (will)   2015-06-07 08:09:00
自以為的神邏輯....
作者: MacOSX10   2015-06-07 08:16:00
廢死不需要邏輯 他們追求的只是透過犯人的手報復社會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06-07 08:20:00
廢死的也只能打你 邏輯差 智商低 看來看去都是這種噓 呵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6-07 08:22:00
你比較適合去古代 但連古代殺人償命也是要看動機的
作者: ruokcnn (Dean)   2015-06-07 08:33:00
這不是國小生的理由嗎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2015-06-07 08:35:00
雖然反對廢死,看你的邏輯真的很有問題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6-07 08:35:00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08:37:00
太多廢死聯盟打工仔出來噓..幫你推一個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6-07 08:37:00
都什麼年代了 還殺人者死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06-07 08:39:00
為了世界,殺光全人類,就會迎來真正的和平,或是向聖杯許願吧~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08:44:00
殺人償命,都不會去想這命題是不是錯誤的,古人說什麼就相信..
作者: lewdtaoist (亞西亞)   2015-06-07 08:45:00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08:46:00
一個不經論述,直接結論的命題一看就有問題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8:46:00
之前還有人說廢死是基於康德學說"我們要把現在的事交給幾百年前的古人決定嗎?" 看了快笑死XDDDDDDDDDDDDDD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08:49:00
康德至少有論述啊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8:51:00
我意思是 殺人償命是比康德還古老幾百年的意見啦 XDDD
作者: hau7341 (老張)   2015-06-07 08:51:00
以這陣子的時間點來說原po的意思應該是指那些重大案件的主角吧ex:鄭龔之流的...怎麼會有一堆奇怪的舉例
作者: herman5202 (李白)   2015-06-07 08:52:00
那麼為什麼車禍撞死人你就不去抗議?難怪台灣人一直都不會進步,你要把死刑的論述完備開槍執行死刑的人也要不要死,不就一直死到沒人?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5-06-07 08:59:00
對阿,原始人都這樣,你這想法挺古典浪漫的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7 09:02:00
自介文?
作者: calvinhs   2015-06-07 09:03:00
國民黨表示 :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7 09:10:00
你剛不是發文"人有資格決定另外一個人的生死?"的嗎?
作者: baupi (中年得志)   2015-06-07 09:15:00
神邏輯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6-07 09:18:00
天經地義=放棄思考唯一死刑更可怕了 酒駕致死通常都是過失唯一死刑後這個酒駕的沒得減刑 之後一定去幹大票的不要輕視一個人的求生意志 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5-06-07 09:22:00
什麼狗屁邏輯
作者: mpcb (繞了一圈)   2015-06-07 09:25:00
殺人者死=唯一死刑 殺人者最高量刑為死=現況 這兩者是不同的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7 09:41:00
有沒有發文時前後說法搖擺不定的8卦?137561 X3 6/02 im609 □ [問卦] 人有資格決定另外
作者: whaleegg (^^)   2015-06-07 09:52:00
廢死很努力呢…怎麼會這麼紅
作者: jazz19860929   2015-06-07 09:53:00
鍵盤當道,法律系可以收一收了
作者: bhsugar (虛度光陰)   2015-06-07 09:56:00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6-07 10:04:00
丟這種陽春論點讓face爽打臉也是挺辛苦的大家別噓太兇了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0:06:00
因為法官不遵守無罪推定,用違法證據不採信合法證據證據都沒可信度了,審判什麼辯論什麼最後都變腦補
作者: j1o2s3e4p5h6 (剛好路過)   2015-06-07 10:30:00
真的是簡單易懂的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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