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5-06-07 13:00:15※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不意外
: 如果你的東西被偷 去警局報案
: 警察會跟你說 你確定是被偷?? 還只是遺失?? (被偷是竊盜罪)
: 不然就是跟你說誣告罪很重喔.
鴿子不意外。
除非你真的確定是自己遺失or花掉,然後跑去報警被搶被偷,這種幾乎誣告跑不掉。
不然一般人這種情況,要成立誣告罪,科科~~~
要判斷什麼罪,還輪不到鴿子。檢座都沒說話,鴿子說什麼話。
去旁邊吃飼料還比較實在。
誣告罪,跟斯斯一樣,兩種分類。
這種情況,在刑法第171條,未指定人犯的誣告罪,很重嗎?
第171條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