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pen (元)
2015-06-07 14:05:02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山難獲國賠之後 醫師:別怪我冷漠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山難獲國賠的判決,爭議持續發酵,胡醫師在臉書以《不要怪我
冷漠》為文,用自身的經歷告訴大家,台灣的社會充滿了奧客與究責文化,善良的人已瀕
絕,這場山難的判決結果,讓他更加堅定「救人,不是義務」。
胡醫師曾在搭高鐵、飛機時遇到乘客需要緊急醫療幫助的事件,當時的他都主動上前幫忙
,乘客最後也都平安無事,直到有次在飛機上遇到緊急醫療事件,1位女士打呵欠太大脫
臼,胡醫師嘗試徒手復位未果,對方也因疼痛喊的很大聲,他靈機一動把身上隨身藥品溶
於水中,再讓乘客服下,10分鐘情況就解除了。
胡醫師指出,當時乘客與機組員都有道謝,但座艙長卻在這時拿了一張類似警方報案三聯
單的單子要他填寫,也因此次行為有使用藥品,所以座艙長要他留下名片、身分證字號,
還說最好有執業執照等東西,讓他感覺非常不舒服,他也因此事被太太唸,幫人就像醫糾
,成功無賞,打破要賠,讓他驚覺自己的行為不僅將自身置於陷阱,也置家庭於險境。
胡醫師在臉書提到,台灣的社會,充滿了奧客文化與究責文化,善良的人已經瀕絕,要挺
身而出時最好三思。並指出這次山難救援未果,被判決賠償後,更讓他心意更加堅定,「
救人,不是義務」。
不要怪我冷漠一文引起不少網友熱議,短短1星期吸引1萬7千名網友按讚,超過3千4百位
網友轉發分享,不少網友感謝胡醫師曾經的付出,也提到這次山難的判決,也有網友解釋
,該座艙長的行為只是航空公司的SOP,留下紀錄只是方便接手醫師可以參考,剩下的就
是執行SOP上的態度問題而已。(胡治言/綜合報導)
http://goo.gl/QIkJeV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06-07 14:05:00讚! 台灣沒有撒瑪利亞人法案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6-07 14:06:00八年前我在路上幫助了被車撞肇事逃逸的老先生 然後........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6-07 14:06:00不就別就 還貼文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6-07 14:06:00[新聞] 「機上乘客有醫師嗎?」6成醫師選擇無視
作者:
skizard ( )
2015-06-07 14:06:00台灣最美的風景
作者:
Gooddy (Gooddy)
2015-06-07 14:07:00某j不要崩潰^^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06-07 14:07:00登山的真的都在茅廁點燈 -.- 幹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6-07 14:07:00兩年前我半夜看到又被車撞肇事逃逸的人 這次我連看都不看
作者:
polong1 (小漢堡)
2015-06-07 14:07:00臺灣美麗風景
作者:
gr1031 (G.R.)
2015-06-07 14:07:00推 台灣人不值得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7 14:08:00台灣最美的風景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06-07 14:08:00以後一個人去爬山的可以不要放他進山裡嗎?
作者: triplee (none) 2015-06-07 14:08:00
唉 這次山難事件引出來的討論不該停留在是不是奧客的層次
鴿子來小弟就全散了 後來鴿子問我有沒看到我根本不想答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7 14:09:00醫生的甚麼人都要救的理論 早就覺得很白癡了
感謝鬼島刁民 感謝鬼島法官 鬼島的社會更進步了 <3
我連那幾個小弟開的車車牌有記下來 但我完全不想找死
作者: triplee (none) 2015-06-07 14:10:00
作者:
gr1031 (G.R.)
2015-06-07 14:10:00醫師沒有責怪座艙長 只是由當次的經驗反省自己作法有問題
作者: triplee (none) 2015-06-07 14:11:00
向是第一線救援人員被究責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06-07 14:12:00以後一個人去爬山的可以不要放他進山裡嗎?
作者: retriever33 (笨蛋) 2015-06-07 14:13:00
熱血醫師只能在日劇看到了 現實生活裝死才能自保
完全的本末倒置 偉哉鬼島 做人還是別太雞婆幫忙/救人
我是覺得別怪人家對登山的不友善登山的自己去挑戰極限,然後要別人在後面擦屁股
作者: triplee (none) 2015-06-07 14:14:00
另外我國的醫療體系完整是國際認證的 相對救難體系的破爛也是眾所周知的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4:15:00
還好吧?有醫療行為登記一下而已,怕有人假裝醫師阿
我只跟他說 一人做事一人當 別到時出事要別人來救你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4:16:00
根本就是醫師太太神經質吧...
作者: jojoberry (jojoyarou) 2015-06-07 14:16:00
台灣西醫真的無恥無下限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07 14:16:00風險呀,一次中獎就夠受的了。
作者:
Gooddy (Gooddy)
2015-06-07 14:16:00記得登山要簽生死狀的說,不過好像沒有法律效果?
作者:
iWatch2 (有錢吃鮸沒錢免吃)
2015-06-07 14:17:00作者:
Gooddy (Gooddy)
2015-06-07 14:17:00Jojo為什麼崩潰呢?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14:19:00講的沒錯..看到車禍,除非周遭很多目擊者,否則絕對別靠過去幫忙
作者: ChrisJericho 2015-06-07 14:20:00
爬山本來就一定要兩人 自己去很行也難保出意外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06-07 14:20:00台灣人最終肯定會因為一些白目自取滅亡,時間早晚而已。
作者: heartstrings 2015-06-07 14:23:00
平常醫護在職務上自動找上來的麻煩還嫌不夠多嗎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7 14:23:00台灣人就是早晚被自己搞出來的規定砸死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6-07 14:23:00推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5-06-07 14:24:00判決書法官麻煩自我檢討寫好一點不行嘛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6-07 14:25:00自從阿扁推行的1985之後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5-06-07 14:25:00這時候一定有人跳出來會說不看判決囉~
作者: heartstrings 2015-06-07 14:25:00
這種事啊就算最後沒事 但被指責和澄清的那段時間真的不想再經歷 當然是能避就避 大家一起推責任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5-06-07 14:25:00唉.. 到現在還有人搞不清楚究責對象, 自以為是受害者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6-07 14:25:00
留下紀錄只是方便接手(告)醫師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