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山難獲國賠之後 醫師:別怪我冷漠

作者: ftyu (wei~)   2015-06-07 23:50:01
: 台灣沒有好撒馬利亞人法??
: 緊急救護法第14條之2(緊急避難):
: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
: 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 台灣不叫好撒瑪利亞人法,台灣叫緊急避難
: 民法、刑法、行政法、醫療法,各個領域都有相關規定
: 免除合理的緊急避難所生之一切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 歪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
: 你知道有好薩馬利亞人法的美國,醫糾案件有多嚴重嗎??
台灣板的好薩馬利亞人法
非專業人員 = 完全無責任
專業人員(醫師.護理師.救護員...) = 有責任
專業人員動手救人的話 並不能免責
所以下次救人之前
先想想自己的身份
確認自己不是專業人員再動手救人
作者: kidd168 (銀色幸運草)   2015-06-07 23:54:00
在台灣會被家屬質疑or付道義上的責任
作者: nnsc (nnsc)   2015-06-07 23:56:00
美國有把醫療人員發生醫糾的風險算入保險及醫療費裡歐,費用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6-07 23:56:00
專業人士不救人=沒事 救人=有責任 都機
作者: CCF5566 (鋒哥56)   2015-06-08 00:00:00
保險高昂的費用直接轉到醫療費用啊 台灣醫療費用有這麼高嗎?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08 00:05:00
沒四千萬別救人
作者: capitalofz   2015-06-08 00:07:00
1.美國版的也不是全部無責 維基都有自己可以查2.台灣版的也不是全部有責 法條就很清楚了 可以看一下
作者: qooh2 (Arthur K)   2015-06-08 00:08:00
想請教文中這說法有無具體依據或相關實務案例呢?謝謝。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06-08 00:16:00
呵...就那一條就叫好薩馬利亞人法的話, 我是不覺得善意不要求回報的專業人員有受到保護啦, wiki 下面還有有些地方『只保護有執照的急救員』耶...急救員沒專業?所以把那一法條當做好薩馬利亞人法根本是開玩笑, 根本偏離好薩馬利亞人法的基本精神照講只要原本沒有照護關係, 純粹路人, 不管是不是專業人士,無償並提供急救的話, 都應該免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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