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el ( )》之銘言:
: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完整新聞標題:女被包養年長遭棄 嫌25K低薪下海賣淫
: 完整新聞內文:
: 2015年06月08日12:38
: 新北市1名27歲張姓女子,她皮膚白皙,長期被包養,養尊處優,已習慣奢華生活,年紀
: 較大後被富商棄養,只好四處求職,卻無法接受25K低薪,昨天下午2時許,張女經友人介
: 紹下海賣淫,並以護士兼職號召,開出9000元價碼進行性交易,才下車就遭警方逮捕,並
: 在包包內搜出大批保險套,當場坦承準備賣淫,隨即被帶回問訊。
: 張女向警方表示,以前被人包養常常可以購買名牌、至高級餐廳消費及隨興出國旅遊的日
: 子,完全無法回歸平實生活,現在生活卻連房租、吃飯都有問題,才會下海賣淫賺錢,警
: 方訊後依社維法裁罰。(潘志偉/新北報導)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08/624891/
: 備註:
: 怎麼不找工程師老公
不知道法律可不可以讓大家集資包養呢?
本魯工作收入實在是太低了,沒辦法自己一個人包養
想要集資包養,大家一起分擔花費
更何況本魯的體力也很差,二個星期頂多跑一次就飽了,大多數時間放著沒用到也是浪費
基本上一天工作 15小時的本魯,假日也大多用來睡覺,頂多兩星期見面一起慢跑30分鐘
最近集資活動也很盛行,從小到樂透集資包牌,大型到登上月球活動都有集資活動
集資包養應該也是合法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