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省下3600萬!國民黨淡水區黨部 遭踢爆無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6-08 20:13:14
※ 引述《abc06 (阿咧)》之銘言:
: 省下3600萬!國民黨淡水區黨部 遭踢爆無償佔用30年
: 國民黨爭議黨產再添一筆!新北市議員發現國民黨淡水區黨部使用30年,但是卻是當年鎮
: 公所無償平白把公家財產送給國民黨,等於送給國民黨3600萬元,被踢爆後國民黨自認理
: 虧,決定在6月底前主動搬離,還產於民。
: 國民黨淡水區黨部坐落淡水老街兩層樓建築,立委吳育昇看板高掛,不過議員踢爆這棟建
: 築是爭議黨產。
: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鄭宇恩:「市長我告訴你,那個時候舉手表決11票,有9個贊成、2個反
: 對,其中一個就是我爸,我跟你說這不是歷史,現在還活生生在上演。」議員調出塵封已
: 久的公文,威權時代淡水鎮民代表會竟然以表決方式,決定要將公家財產讓出。
: 鎮民代表會發文,淡水鎮公所在民國73年要求將房屋以無償贈與,一塊錢也不收就送給國
: 民黨。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我做這些事情的原則,如果他真的是有爭議性,法律上的確
: 有很大的爭議我都會處理,該還就還。」
: 這棟淡水區黨部兩層樓約100坪,租金行情每個月10萬元,國民黨使用30年等於政府白白
: 送出3600萬,吳育昇掛看板每個月輕鬆省下2萬元。
: 國民黨淡水區民眾服務社主任潘金輝:「我們現在已經決定在6月底以前,會把它回贈給
: 政府。」黨部主任緊急解釋,將主動搬離歸還鎮公所,訊息透過文宣發出將尋覓新黨部,
: 國民黨拿下小魔戒,只盼望能贏回流失的民心。(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9289&PageGroupID=6
如果朱立倫只針對"不合法"的要歸還,只針對法律要求的
那根本拿他沒皮條
以前黨國時代,槍桿子就是法律
因此一切都合法
民法還啥法的不是也有說啥追訴期,啥佔有幾年之後就是你的惹,好像20年喔
因此一切都合法
我是覺得朱立倫喔,你不要一直在合不合法打轉,都馬合法,以前有槍桿子哪有不合法的
之前看正晶,不是有個木柵的是被強迫賣掉的嗎?這不也算合法?
因為只有文件證明你賣掉,沒有文件證明你被強迫,法律又是無罪推定
應該要昇華到不合情不合理都還,佔有這麼多年的錢,光是利息就爽歪歪
佔有這麼多年的土地房地產,光是省租金就爽歪歪
台灣人很善良的,不會要求到連利息租金都要你KMT還,這樣夠了吧!
也不要求你還啦,給你美名讓你"捐出",這樣應該夠了吧!
如果能做到不合情不合理的都"捐出",基本上蔡英文會哭哭,因為選上的變成選不上
至於那些已經脫手的,沒有政黨法根本追不回來,要政黨法最基本的條件
KMT立委不過半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5-06-08 20:57:00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