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廢除死刑的人都會拿冤獄作為例證
小弟不太懂,為什麼他們不會拿"違憲"作為擋箭牌?
我的法律知識不太行,舉一個笨例子,希望有人能幫忙回答一下
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假如A把B砍死,A確定是犯人(沒有冤獄可能性)
可是憲法必須保障B的生命財產安全,A就是死刑犯了。
但是同理,憲法要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A不能被判死刑,
或是B家屬動用私刑去殺害A,否則就是違憲。
當然B是最可憐的,平白無故死了,雖然B家屬可以要求A賠償,B卻永遠不能復生。
況且A確定要吃牢飯,出清家產還不見得能夠賠給B家屬鉅額賠償金。
A就這樣在牢裡過著無期徒刑的日子,因為有憲法保障他的生存權,
律師也正在替A打官司,日子依託就是10幾~20年,也不知道是否能執行死刑。
有沒有死刑廢存爭議是因為違憲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