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時有一個暗戀對像
因活動關係認識有些互動
後來國三畢業前我移民到國外
從寫信向她告白,然後常通信
然後互通 email 到 MSN 到加 fb 好友
至今也相識了 20年
幾年前搬回台灣後
我們固定一年見一次面
對她我已完全沒有興趣
只覺得珍惜過去一段緣份
平常不太聊天
這樣算朋友嗎?
說實在的
活到了這把年紀
會想交朋友的異性對像都是想上的
其餘都感覺是浪費時間
平常一直在找那種志同道合聊得來
有交集,又會讓自己衝動的女生
但實在很難
只能退而求其次找會讓自己衝動的女生
發現也是很難
所以難怪那些藝人都是偶像
他們的交友態度那麼健康
不像魯蛇我只會找
會讓自己衝動的女生交朋友
實在該向他們學習
※ 引述《retsuy ( 黃金左腳,阿貝)》之銘言:
: 由安鈞璨到安以軒 這樣的交情
: 大家相信 男女生之間 會有純友誼嗎?
: 如果你是安以軒的好朋友
: 你會和他有純友誼嗎?
: 希望她感快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