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15年06月09日
27歲情婦被嫌老棄養 淪為妓
過慣80K 不屑25K正職
【潘志偉╱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擁有D奶的女子,四年前認識一名富商,每月給她80K
(八萬元)包養,讓她生活無憂無慮,經常出國旅遊、買名牌,到高級餐廳消費,但去年
卻遭富商嫌老棄養,她雖四處謀職,但因不願屈就25K(二萬五千元)的月薪,最後迫於
無奈決定下海接客,但才接客兩次,前天就被警方盯上逮捕,女子大嘆:「為什麼我會那
麼倒楣!」
警方日前進行網路防堵色情巡查時,發現一家應召站主打「清純小護士」,宣稱旗下應召
女都是年輕護士兼職,長相清秀、皮膚白皙、還擁有D奶以上的傲人身材,大台北地區隨
叩隨到。前天下午二時,警方透過網路聯絡上化名「佑佑」的張姓應召女(二十七歲),
雙方約定以九千元代價,到永和區民有街的一處民宅從事性交易。當張女由廖姓馬伕載著
赴約時,警方當場逮捕兩人。
從沒工作存錢過
張女供稱,四年前從護專畢業後,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已婚富商,對方提出每周見面一次
,每次給予兩萬元用錢的包養條件,等於每月八萬元,當時剛出社會,薪水僅兩萬多元,
聽到有人願意供她吃穿,沒考慮多久就答應讓對方包養,由於每周都有兩萬元可收,生活
無憂,還能經常出國玩、買名牌,甚至還可跟對方到高級餐廳消費,這幾年從來沒工作過
,也沒想到未來要做什麼,更沒存什麼錢。
嘆「由奢入儉難」
張女說,去年富商突然說要結束關係,無法再包養她了,當時還問對方:「我才二十六歲
,你就嫌我老嗎?」但富商不願回答,自此就沒再見過對方。張女為了生活,只好開始四
處求職,因沒什麼工作經驗,只能找到月薪25K的工作,可是花錢花習慣了,這些工作根
本做不下去,最後連房租、吃飯都有問題。
張女懊悔表示:「由奢入儉真的很難!」完全無法適應沒有錢的日子,才在朋友慫恿下賣
淫,上周五第一次接客,與應召站拆帳後分得四千元,沒想到前天由廖姓馬伕接送,準備
第二次接客,就遭警方逮捕。廖姓馬伕辯稱:「只是受託幫忙載人,不知張是應召女郎。
」警方仍根據查扣的手機、帳冊等相關證物,將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律師林富貴表示,擔任他人情婦,若對方已婚,對方配偶若提告就將觸犯通姦罪,不僅可
能被判一年以下徒刑,而且還會面臨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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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聞連結: http://goo.gl/J4Vf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