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性專區拖惹4年的八卦?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6-09 11:04:24
※ 引述《gdluck (祝你好運)》之銘言:
: 最近常看到一打開燈原來是61歲的阿嬤 嚇都嚇死死惹
: 雖然我本身潔身自愛不嫖、不煙、不酒、不賭 但是2011的法案拖到2015沒進展
: 政府的執行能力令人詐舌 我覺的台北市身為首都 要先帶頭設立專區 顆p不要只會閃問題打太極好嗎
: 顆p出來面對
: 性專區拖惹4年的八卦?
噓 darknight127: 除了弱勢嫖客外,我看不到你們這些中產階級白領菁英 06/09 09:40
→ darknight127: 資本家肥宅嫖客有甚麼人權可言 06/09 09:41
→ darknight127: 而且有更好的一樓一鳳跟北歐罰嫖不罰娼何必一定要 06/09 09:41
→ darknight127: 性專區? 06/09 09:41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0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
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第 91-1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
區域及其管理。
後面太多了就不貼了
實際上政府應該要設置性專區
錢建榮法官認為若沒有設置性專區即不可處罰性交易(娼嫖皆不可)
現在的情況算是一種立法怠惰
不過就如同前面推文所說
一旦有首長想推動性專區一定會被罵到翻
所以大多數政治人物就都不敢碰就是了Q_Q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9 11:05:00
就一堆假道學阿 看了就噁心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6-09 11:05:00
就抽籤阿 抽簽台灣人罵一下就會吞下去惹
作者: RK456RL (我又來了)   2015-06-09 11:05:00
*********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6-09 11:06:00
用指定得當然難阿~~~~不然全國旅館一層樓設立性專區阿不遵守法令就勒令停業~~~~大家都一樣就沒人敢該惹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6-09 11:14:00
主要是會動到即得利益者口中那塊大肥肉
作者: amb (爆衝哥)   2015-06-09 11:17:00
贊成沒成立專區前 性交易不能罰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5-06-09 11:22:00
整個司法體系該不會只有這個錢法官腦袋清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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