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支持死刑的人,想法很簡單,所以也沒有什麼好說明他們支持的理由。
: 每次講到誤判時,他們的拿手絕活就是「難道要為了那1%誤判,放過剩下的99%嗎?」。
: (明明就遠大於1%)
: 合理的政府應該是「不得傷及無辜」而不是「寧可錯殺一百」吧!
: 所以當還有誤判的存在時,死刑就應該暫緩執行,直到有合理的配套措施出來為止,所以
: 支持死刑的人為什麼不提出配套?反廢死應該要提出零誤判的方法,再來討論實施死刑啊
: !(按照反廢死的邏輯)
: 畢竟人家廢死是有提出配套來解決死刑如果被取消時該如何處理。(無期徒刑+終身不得
: 假釋/無期徒刑+50年內不得假釋)
今天早上剛好在公民板講到這個問題^^
首先第一點,廢死聯盟要的"替代方案"是"無期徒刑,30年內不得假釋",
這點我之前也講過了,前一陣子有個胖男悶殺愛慕女生的案例,
那個胖子才二十歲,如果按照廢死聯盟的"配套",他五十歲就有機會出來趴趴走了!
所以n君提到的配套措施,很抱歉,都不是廢盟想要的,
而他們提的東西,又不是民眾想要的。
第二點,如果要說"因為會有誤判,所以不能執行死刑",
那反過來說,"因為會有二度殺人的危險,所以我們不該放人?"
美國調查的結果是,死刑犯因為減刑出獄後,再殺人的機會是3%,
那麼按照廢死的論調,
"我們不能傷及無辜的死刑犯,但我們可以將無辜的市民置於3%的再殺人率中"!
如果廢死聯盟可以保證殺人犯被假釋出獄之後,"絕對不會有再殺人的可能",
那ok,我們就廢死吧,但事實上他們顯然是做不到。(請查關鍵字: 吳敏誠)
我倒想聽聽看廢盟如何保證犯人出獄不再殺人,願聞其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