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09/625535/
體罰記恨26年 男告國小師重傷害還勒索3千萬
高雄一名39歲洪姓男子不滿就讀國小時遭鄭姓女老師體罰,竟記恨26年,直到去年找到高
齡70歲的鄭姓女老師,揚言:「26年前妳把我打得皮開肉綻、血水噴出,連打2 個半月,
我已經死很多次,沒死成,如果不賠我3千萬元,要殺害妳們全家。」高雄地院今依恐嚇取
財未遂罪判洪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洪男於1983年至1988年間就讀高雄市大寮區永芳國小,鄭女則是他3年級至6 年
級的導師。
鄭女提告指稱,洪男去年5 月9 日、5月12日曾2 次到住家樓下找她,5 月9 日那次她帶女
兒拔牙返家時,洪男在她家門口叫她的名字,但她認不出洪男是誰,洪男就拿畢業紀念冊
指他自己,說要跟她聊聊,鄭女推稱身體不舒服婉拒,5 月12日上午9 時許,洪男又來按
門鈴,她再請先生透過對講機推遲洪男。
不料5 月14日上午9 時許洪男又來按門鈴,她與丈夫一起下樓,洪男細數當年遭體罰過程
,最後突然表示:「今天我要你賠3千萬,我在臉書寫9千萬,我今天要來跟你索賠3千萬。
」鄭女表示沒錢,洪男竟稱:「你26年前把我打的皮開肉綻、血水噴出,連打2 個半月,
我已經死很多次,我沒有在怕,如果妳不賠我,我要殺妳們全家,到時陰曹地府見的時候
,不要後悔我今天在這邊沒事先警告妳!」鄭夫當場用手機打110 報案。
法院審理時坦承到鄭女住處索賠3千萬元,但否認恐嚇對方,辯稱他沒說「如你不賠我3千
萬要殺害妳們全家,到時陰曹地府見,不要後悔我今日沒事先警告妳!」等語,還說若他
有這樣講,鄭女當天就可以提告,而非等1 個多月後才提告。
鄭女則堅稱遭洪男恐嚇,她沒有立即提告,是因為派出所所長認為洪男根本沒有小時候挨
打的驗傷單,且可能精神有問題,勸她不要理洪男,她也認為洪男也許精神上有問題,若
提告怕到洪男做出更不可預料的事,才沒在案發當天提告,沒想到月底就接到洪男告她26
年前重傷害的應訊通知,她認為事態嚴重,才決定對洪男提告。
高雄地院認為洪男恐嚇取財未遂犯行明確,但考量他無前科,今輕判洪男有期徒刑3個月,
得易科罰金。(王吟芳/高雄報導)
備註:
所以當年到底被打得多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