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唐湘龍 我不能支持這樣廢死!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9 15:30:36
赦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六條之二及第六條之三條文草案總說明
一、緣立法院於民國 98 年 3 月 31 日審查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
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批准案,並同時通過《公民與政治權
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同年 5 月 14 日馬英九總統假台北賓
館舉行簽署儀式,在中外人士見証之下完成我國批准的程序。同年 12 月 10
日由行政院公布施行。依照施行法第二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
法律之效力;第八條並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
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法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
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二、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第 4 款規定:「受死刑宣告者,
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或減刑。」據法務部公布,
截至民國 102 年 12 月 31日為止,待決的死刑犯有 52 位之多,死刑犯如根據前開公約規
定請求特赦、減刑,政府如何因應,實有待赦免制度之檢討修正。
結論:
人家修正案一開始就跟你說為什麼要修特赦法
很多人法案看都沒看就被KMT牽著鼻子走
我真的不懷疑哪天KMT叫大家去吃屎,還會有一堆人跑去吃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9 15:34:00
我只問修正案如何阻止死刑犯不斷申請總統特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