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行銷的概念
包養就是季票 好壞都接受
性交易就是喜歡的部分才買
※ 引述《a5945566 (反甲聯盟)》之銘言:
: 這幾日新聞連發,從宜蘭到西門町,
: 韓國的、台灣的、東南亞的,20歲的、90歲的
: 好些從事性交易的小姐、客人都被帶去警局了~
: 旅館也是做生意的地方,這些人也都是混口飯吃,不偷不搶不害人~
: 卻被認定違法
: 那某些達官貴人包養,也是利用金錢達到與人性交之目的,
: 為什麼就沒事呢?
: 嫖客被抓到時候要給小姐多少錢才能改口說 我包養她不行嗎?
: ps.若小魯跟一個女人一見如故,去旅館辦完事,給了她零用錢,然後就甩了她~
: 會不會也被警察帶走= =
: ps2.老闆睡秘書,然後加薪水怎麼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