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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5年06月08日 記者吳傑沐、王煌忠
2.完整新聞標題:
國3苗栗段無路燈 危險
3.完整新聞內文:
多次反映
國道二隊後龍分隊長張宜守表示,國道三號苗栗通霄至苑裡十餘公里路段,幾乎都無路燈
,雖然不是易肇事危險路段,但這次卻因視線昏暗,發生用路人遇事故反應不及意外;地
方上曾多次向主管機關高公局反映增設路燈,但都被打回票。
立委陳超明說,將夜間常發生事故的國道路段列入區段設置路燈考量,應有必要,專業單
位常不懂變通,他會向交通部建議放寬路燈設置辦法,以用路人交通安全為優先考量。
「反光標示已夠」
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司吳木富指出,高速公路設置路燈標準作業,主要考量減低事故,以交
流道區、收費站(休息站)區及特殊天候路段為主,例如,中山高苗栗三義路段,因常起
霧造成事故,後來有增設路燈照明,但其他路段除非經事故分析,確有必要才會設置。
警察大學交通學系副教授陳高村表示,高速公路為封閉型道路,駕駛人在夜間行駛透過車
燈照射,加上沿途的反光標示、標誌,就已經足夠,若沿途設路燈,反而會降低車燈照射
亮度,發生事故最重要的是在後方擺設警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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