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說:難道父母養我20幾年 不值兩百萬 ?
難道這是一個贖身的概念?
話說父母養妳的錢都投資在妳身上 多半都是不求回報
如果要回報 為什麼不是妳自己出200百萬贖身 而是男方出兩百萬?
聘金這種過時的東西真是害人不淺
※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先跟女生一起商量
: 質押房地產或先信用借款 請女生當連帶保證人
: 湊200萬當聘金不就好了
: 以後困苦的生活兩方一起承擔
: 如果後來撕破臉 女方因為擔任連帶保證人
: 也跑不掉
: 這樣問題解決了 婚也可以結了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