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2女友判死 吳敏誠竟求:再給一次機會

作者: grant0547 (grant)   2015-06-10 17:53:12
※ 引述《james11song (張嘉航)》之銘言:
: 其實一直很不懂
: 為何常常說要給犯人機會 或者說 犯人有人權
: 卻很少說那死掉的無辜之人的機會呢 人權呢?
: 他別無選擇就只能被殺死
: 他甚至沒有逃跑 說不要的機會
因為這個問題在一個治安良好的國家,
無論廢不廢死都不會有太大差別,
今天誰遇到,都是這樣,這是治安問題。
: 我從沒聽過廢死的人認真解釋這塊
: 是無法解釋嗎? 還是因為要說出"死人沒有人權"太冷血?
: 如果死人真的沒有人權
: 那始不是以後要傷人 一定要至人於死
: 反正死人沒人權嘛
: 我要是好心留他一口氣 以後麻煩的是我 以為他還能行使權力
的確,死刑落在這種人身上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以後就是要幹就幹到底 不然會很虧這樣?
: 這是廢死要的世界嗎...?
: 那如果是無法解釋
: 那真的不要在出來亂了 丟人現眼
單論這個案子,我也會希望他死或者永久隔離。
但所謂的法治就是這樣,
制裁壞人也會制裁好人,
保護好人也會保護壞人,
一個能達到制裁壞人、保護好人的法律幾乎不可能。
今天無論廢不廢死,冤獄永遠存在,犯罪率還是擺在那。
那你選擇的是,
一個可能殺掉好人,還是另一個可能救了壞人的制度?
歐盟選擇後者,因為他們經過二戰的洗禮後,
產生了對於人性尊嚴以及政府權力的省思。
台灣也深受獨裁之害,但轉型正義遲遲沒有到來,
而我們將公民教育視如敝屣,
很少人願意去理解,為什麼歐盟廢死?
為什麼DPP將廢死作為黨綱?
大多數人還是將正義視為絕對,
人一旦犯下一個大錯,他就失去了所有價值,他該死。
但請問,你怎麼去評斷是他犯了大錯以及大錯是什麼呢?
今天拿鄭捷、龔重安的罪證確鑿,告訴大家有人就是該死;
那有沒有想過,牢裡面可能真有幾個不該死或罪不致死,
就因此要跟這些人一起死呢?
為什麼DPP支持廢死?
因為過去他們進行黨外運動時,都是拿生命與政府對抗,
要是小蔣當年跟鄧一樣的作風,美麗島事件會不會成為台灣的六四?
這個版有些人還崇尚鞭刑,今天如果台灣存在鞭刑,
那些霸佔立法院的學運人士,會不會也受到鞭笞?
要是今天這件事發生在新加坡,這些人會被怎樣?
我也不會說死刑就是不民主,
但如果你拿幾個案例,告訴大家死刑就是正義,
又算什麼?
一個好人被你所謂的正義冤枉而死,你卻不願意看,
毫無罪惡的說雖然好人枉死,但保護大眾利益更重要,
因為犯罪可能會落在你我身上,而死只會落在這些死囚上,
只要你不要犯罪或瓜田李下,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號召著大家仔細看這些案例,他們都該死,而其他枉死的保護了我們,
然後稱正義總是有代價的,但值得我們維護。
而當你把這些人一併打成十惡不赦,裡面的無辜者受於民意難以平反,
死刑執行後,死人不會說話,最終留下惡名,影響了身邊所有人。
這跟那些打著國家進步口號,害死少數人的極權主義者有什麼兩樣呢?
跟那些說維護人民安全,而監控一切傳訊的作為有什麼兩樣呢?
靠著一個強烈形象或情緒渲染,
一味地聳動說你我都可能受害,或者你我都會因此受益,
無視其他任何因素,這樣的作為與KMT又有什麼差別?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6-10 17:54:00
治安不包括犯罪預警系統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10 17:54:00
嗯就是篇廢死文章
作者: AN94 (AN94)   2015-06-10 17:54:00
閱 乙上
作者: laventidus (莫名其妙的每一天!)   2015-06-10 17:55:00
有加入狗黨的本事
作者: tomlin2004 (竹南陳信宏)   2015-06-10 17:56:00
作者: Wishmaster ( )   2015-06-10 17:56:00
一個當眾殺人的人,跟冤獄的,犯法的比,差很大吧...
作者: bluefox0605 (開始新生活了~)   2015-06-10 17:56:00
有爭議的可以暫緩,沒爭議的就執行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2015-06-10 17:57:00
整篇就是說怕冤獄.說這麼多.無法正視..有些就是罪證確著
作者: ta29 (nyo)   2015-06-10 17:57:00
廢死也只剩冤獄可以講了
作者: superpunk (龐克瘋)   2015-06-10 17:57:00
拜託 該死的就該死 現在惹火人民的難道不該死嗎?
作者: supertalker (威哥)   2015-06-10 17:58:00
幾霸婚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7:59:00
所以台灣需要的是司法改革 而不是廢死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10 18:00:00
所以罪證確鑿的 都可以去死了 不要點蠟燭好嗎w
作者: jwph (胖達)   2015-06-10 18:00:00
冤獄跟死刑是兩回事
作者: mayjan   2015-06-10 18:00:00
這男的一定要死啦 案發當時我就在附近 經過都覺可怕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5-06-10 18:00:00
言論偏頗 無參考價值
作者: carlos5978 (翼雲)   2015-06-10 18:01:00
廢話連篇
作者: eno4022 (eno)   2015-06-10 18:03:00
看到廢死必噓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8:04:00
換句話說 台灣有司法改革跟治安制度就夠了 廢死根本沒用良好的司法改革和妥善的治安能夠降低冤獄並減少犯罪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10 18:05:00
根本老調重彈 連討論的價值也沒有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0 18:06:00
這個案子的兇手有冤獄嗎....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8:06:00
因此在遇到"求其生而不可得"的人渣時 直接開掉乃唯一解目前台灣就是有死刑 要改變制度的是你們廢死而不是我們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10 18:07:00
整天躲在鍵盤後面 是有真的考慮台灣社會現實情況?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8:07:00
我們的需求是程序正義 降低減少冤獄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5-06-10 18:07:00
請問這案子兇手連殺2女難道是被冤枉的?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10 18:08:00
DPP敢跟民意對幹 那他們就得付出代價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8:08:00
而不是像你們訴求的每個人都有無限的機會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0 18:08:00
不要再扯什麼翻案了 是要怎麼翻? 更100001審嗎?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8:09:00
馬政府害的阿 因為廢死派的馬政府刻意主導法院判決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0 18:09:00
殺人的可以更1000001審 偷竊的不能更? 統一標準?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8:10:00
廢死派的馬政府授意讓死刑變成民怨轉彎的工具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10 18:10:00
又來了 又把刑罰跟社會問題拉在一起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0 18:11:00
死刑三審定讞 難道無期徒刑就可以100審定讞嗎?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10 18:11:00
可不可以先把自家人的臉認一認再來講羅瑩雪 王清峰 這些廢死眼中的偉人你都不認得難道你要說他們是阿扁的八年遺毒嗎?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0 18:13:00
看到廢死切割馬英九羅瑩雪跟陳定南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10 18:14:00
要賭啥 我反廢死不會因為顏色而改變我才不要哩 我就不滿意小英廢死這塊了 還要幫她背書 傻了嗎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0 18:20:00
經濟狀況:普通 ....30000P?...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6-10 18:30:00
你講的好像犯罪只有唯一死刑 好像沒有司法系統 況且現在政治犯誰被判死刑 司法不改革 讓人冤獄不會比較好 但是會讓某些廢死者覺得自己救了好多人 好有成就感 結果救的其實是罪證確鏧的殺人犯我們的確該在教育、社會多做努力 讓人不再犯會被判死刑
作者: qweertyui891 (摸魚廚師)   2015-06-10 18:34:00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6-10 18:34:00
的重罪 進而減少死刑的執行 而不是廢掉一個刑罰假裝很多事都不會再發生那你對罪案受害者有罪惡感嗎? 如果沒有的話 我為何要對
作者: K2105158 (勇者あああああ)   2015-06-10 18:37:00
有那些冤獄??可以分享一下嗎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6-10 18:38:00
不是我判的案子有罪惡感 有罪惡感的應是罔顧司法或隨意定案的人 不是嗎?還是說你每天看著社會新聞都覺得罪惡感好深 這些人都是你我造成的 你想代替他們受罰以換他們的死刑 那我會很敬佩你的理想不會伸張任何權益 這樣說好了 有人因嚴重交通違規被吊銷執照 請問有哪位民眾的權益 會因這個刑罰而獲得伸張?
作者: aoksc (重出江湖)   2015-06-10 18:42:00
還冤獄冤獄冤獄,這種還冤獄喔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6-10 18:43:00
難道就要因此廢掉吊銷執照這個處罰? 反正警告一下有改就好 不是嗎?
作者: bomnker (榜)   2015-06-10 18:47:00
廢死就是2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6-10 18:50:00
的確司法有誤只怪一人是錯的 所以有連帶責任 也會讓他們丟官 至於一個人犯罪不該怪那個人 看來原波贊同誅九族因為家庭、朋友都能影響這個人 最符合廢死人士說的一人犯罪是大家所造成 既然不贊同誅九族 那麼連帶坐牢 你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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