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11song (張嘉航)》之銘言:
: 其實一直很不懂
: 為何常常說要給犯人機會 或者說 犯人有人權
: 卻很少說那死掉的無辜之人的機會呢 人權呢?
: 他別無選擇就只能被殺死
: 他甚至沒有逃跑 說不要的機會
因為這個問題在一個治安良好的國家,
無論廢不廢死都不會有太大差別,
今天誰遇到,都是這樣,這是治安問題。
: 我從沒聽過廢死的人認真解釋這塊
: 是無法解釋嗎? 還是因為要說出"死人沒有人權"太冷血?
: 如果死人真的沒有人權
: 那始不是以後要傷人 一定要至人於死
: 反正死人沒人權嘛
: 我要是好心留他一口氣 以後麻煩的是我 以為他還能行使權力
的確,死刑落在這種人身上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以後就是要幹就幹到底 不然會很虧這樣?
: 這是廢死要的世界嗎...?
: 那如果是無法解釋
: 那真的不要在出來亂了 丟人現眼
單論這個案子,我也會希望他死或者永久隔離。
但所謂的法治就是這樣,
制裁壞人也會制裁好人,
保護好人也會保護壞人,
一個能達到制裁壞人、保護好人的法律幾乎不可能。
今天無論廢不廢死,冤獄永遠存在,犯罪率還是擺在那。
那你選擇的是,
一個可能殺掉好人,還是另一個可能救了壞人的制度?
歐盟選擇後者,因為他們經過二戰的洗禮後,
產生了對於人性尊嚴以及政府權力的省思。
台灣也深受獨裁之害,但轉型正義遲遲沒有到來,
而我們將公民教育視如敝屣,
很少人願意去理解,為什麼歐盟廢死?
為什麼DPP將廢死作為黨綱?
大多數人還是將正義視為絕對,
人一旦犯下一個大錯,他就失去了所有價值,他該死。
但請問,你怎麼去評斷是他犯了大錯以及大錯是什麼呢?
今天拿鄭捷、龔重安的罪證確鑿,告訴大家有人就是該死;
那有沒有想過,牢裡面可能真有幾個不該死或罪不致死,
就因此要跟這些人一起死呢?
為什麼DPP支持廢死?
因為過去他們進行黨外運動時,都是拿生命與政府對抗,
要是小蔣當年跟鄧一樣的作風,美麗島事件會不會成為台灣的六四?
這個版有些人還崇尚鞭刑,今天如果台灣存在鞭刑,
那些霸佔立法院的學運人士,會不會也受到鞭笞?
要是今天這件事發生在新加坡,這些人會被怎樣?
我也不會說死刑就是不民主,
但如果你拿幾個案例,告訴大家死刑就是正義,
又算什麼?
一個好人被你所謂的正義冤枉而死,你卻不願意看,
毫無罪惡的說雖然好人枉死,但保護大眾利益更重要,
因為犯罪可能會落在你我身上,而死只會落在這些死囚上,
只要你不要犯罪或瓜田李下,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號召著大家仔細看這些案例,他們都該死,而其他枉死的保護了我們,
然後稱正義總是有代價的,但值得我們維護。
而當你把這些人一併打成十惡不赦,裡面的無辜者受於民意難以平反,
死刑執行後,死人不會說話,最終留下惡名,影響了身邊所有人。
這跟那些打著國家進步口號,害死少數人的極權主義者有什麼兩樣呢?
跟那些說維護人民安全,而監控一切傳訊的作為有什麼兩樣呢?
靠著一個強烈形象或情緒渲染,
一味地聳動說你我都可能受害,或者你我都會因此受益,
無視其他任何因素,這樣的作為與KMT又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