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見這一串系列文
我和閃光各自回去打聽家裡父母對聘金嫁妝的想法
希望不要到時後兩家會為這件事鬧翻
男方父母:沒什麼意見~~看女方要求 能力範圍內盡量滿足
女方父母:不要聘金 只要做餅來就好 喜桌各自付錢辦
雙方父母都還算好商量 但是真的什麼都不收 什麼都不給也怪怪的
所以我和閃光商量了一下 決定還是要給 做做場面 不要各自留話柄
男方給:聘金+餅錢=36萬
女方給:嫁妝20萬+金飾6萬
這樣男方多出的10萬就是餅錢 雙方也都有聘金和嫁妝收
親戚們也比較不會說話
喜宴部分就各自宴請自己的親友 錢各自出
※ 引述《DoraGmon (哆啦G夢)》之銘言:
: 為了老二的幸福
: 有沒有聘金要多少比較合理的八卦?
: 有人說中部要100萬
: 南部我猜66萬
: 北部應該會多一點16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