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 9成網友反對
法務部日前在國發會公共政策平台上提問「通姦罪應否除罪?」供民眾表達意見,至今近
一個月時間,上網表示意見的民眾中,反對比率近九成。
國發會公共政策平台上月提出「通姦罪應否除罪?」截至今天上午為止,反對通姦除罪的
有8709票,贊成者有1228票。不過,因為沒有抽樣,這個比率無法精確反映社會真實民意
。
與廢除死刑一樣,通姦除罪化議題在國內討論已久,贊成和反對意見都有,也有政治人物
打算以推動通姦除罪化當作參選立委的政見。法務部在2013年先後做過兩次民調,反對通
姦除罪化的比率均比贊成者高出許多。
此次通姦除罪化討論持續開放到今年8月11日,國發會資訊管理處務處長莊明芬表示,結
束後由法務部統整意見,作為政策參考;在平台開放討論時,法務部也會隨時瀏覽民眾貼
文並回覆。
莊明芬表示,由於是開放平台,並不清楚上網表達意見的網友來自何處,但國發會內部統
計,透過手機和行動上網表達意見的比率,遠高於一般桌機上網的比率。
對於公共政策平台上反對通姦除罪的聲勢大過贊成,國發會官員表示,可能是網路投票能
讓更多隱性民眾願意出面表達意見。台灣是除了伊斯蘭國家之外,少數有通姦罪的國家,
南韓在今年2月廢除通姦罪,網路上討論熱烈。
對於公共政策平台上網友一面倒反對通姦除罪化,立委尤美女表示,網友看法多元,有些
意見不一定會在網路上呈現,通姦除罪化的議題應有更多的討論空間。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莊喬汝表示,支持通姦除罪是在刑法上除罪,並非民事上也沒責任,
網友看到通姦除罪化議題時,可能沒有全然了解通姦除罪的意涵,才會反對;婦女新知支
持通姦除罪,不代表認可通姦不受道德非難,也不是要侵害配偶權,只是認為通姦不需由
國家刑事法律來處理。
http://udn.com/news/story/6656/972480 聯合報
作者:
ccr5566 (吃洋屌5566)
2014-06-11 20:11:00P啦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06-11 20:11:00賤人就是矯情,通姦關刑法屁事
作者: milkyway168 (雲河) 2015-06-11 20:12:00
除罪順便一起設置紅燈區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6-11 20:12:00楊秋興網路民調100%還不是沒上
作者: paleomort 2015-06-11 20:12:00
空留其名而已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5-06-11 20:12:00呵...一定是宗教團體灌的票吧!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6-11 20:12:00通姦應該要用民事才對
作者:
Lifter (亞特)
2015-06-11 20:12:00現實的風向已經變了
作者:
SFShiau (SFS)
2015-06-11 20:13:00用刑法處罰通姦超白爛...家務事也要國家管?
作者:
kutkin ( )
2015-06-11 20:13:00通姦本來就該除罪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6-11 20:13:00其實通姦不除罪化,爽到的還是那個搞通姦的人XD
作者:
kutkin ( )
2015-06-11 20:14:00不除罪就是小三倒楣而已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06-11 20:14:00可是下面的投票比例也沒有到九成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11 20:14:00一定一堆不懂除罪是除什麼罪的 或是不爽除罪罰到死最好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6-11 20:14:00
護家盟:你以為我只反同志嗎?
作者: DrGMars (火星爺爺) 2015-06-11 20:15:00
網路根本不准阿 會投票大多宅男處男 當然反對除罪化zzzz現實面如果半個公投結果會不會一樣還很難講
作者: rebai (安德魯) 2015-06-11 20:15:00
俄羅斯網友…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6-11 20:15:00作者:
Orilla 2015-06-11 20:15:00反對的九成 大概不是醜男就醜女 不然就是性無能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06-11 20:15:00下面的投票比例是45:55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6-11 20:16:00通姦不除罪,只會讓事主更慘而已。呵呵。
作者:
silv31 (silver)
2015-06-11 20:17:00很多老婆抓姦最後原諒老公跟老公聯手一起告小三的XDDDD
除罪幫大家省稅金不是很好,那麼喜歡花錢管別人家務事?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6-11 20:17:00一個保護不到受害者的法律,早早修正成民事重罰來的好。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6-11 20:17:00我支持耶 這民調準嗎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06-11 20:17:00這民調怎麼看都很怪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6-11 20:18:00這種投票認為不干我事的人不會投啊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6-11 20:18:00哪來的網友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06-11 20:18:00國發會公共政策平台
===============以上都小三?================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5-06-11 20:19:00誰沒事會去逛那個平台
作者:
silv31 (silver)
2015-06-11 20:19:00之前有個案例 因為老婆原諒老公了 所以小三等於一起原諒最後老婆告不了小三啦~~~這東西到底是在搞什麼啊XDDDD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6-11 20:19:00現行法律要不除罪就先禁止單方撤告
作者: realmask 2015-06-11 20:19:00
早該除罪化 還擺著 笑死人
作者:
SFShiau (SFS)
2015-06-11 20:19:00花納稅人的錢教化暴力犯(X) 花納稅人的錢抓猴 (O)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5-06-11 20:19:00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6-11 20:20:00
工程師慘了 除罪老婆天天跟男人爽
作者: bj45566 2015-06-11 20:21:00
因為 99.99& 的台灣人連除罪表示可告民事都不知道也完全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5-06-11 20:21:00這是真的啊 他們只會說立委自己怕被抓
作者: bj45566 2015-06-11 20:22:00
不想知道。然後每個鍵盤上手就千里眼順風耳觀落陰能掌握
作者:
Gooddy (Gooddy)
2015-06-11 20:22:00那個網站根本笑話,一堆神邏輯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06-11 20:22:00
哪裡來的調查?
而且這條要被濫用太容易了…隨便找個異性通謀,讓他去
作者:
sumins (sumins)
2015-06-11 20:22:00為啥成年人修幹會犯罪
作者:
ptta (ptta)
2015-06-11 20:22:00笑死人
作者: bj45566 2015-06-11 20:23:00
完整真實證據,法律觀念條文解釋都屌打法官律師...
作者: darkgoblin (小影) 2015-06-11 20:24:00
自己通姦(O)爸媽配偶通姦(X) 所以會過嗎?
而且見鬼的是那狹義性器官接合太難舉證,幾乎都法院自由心證了,真是見鬼了…
作者:
vn506695 (Germa)
2015-06-11 20:25:00贊成除罪
作者:
techyo (三月時雨)
2015-06-11 20:26:00這條是不是法律道德化? 上課講師有說這條問題很大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6-11 20:29:00法律不道德化才是真的,撤告時配偶有用,小三沒用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5-06-11 20:29:00反對的大都是不懂法律 以為除罪就可以隨便通姦了
作者:
kazh (KZ)
2015-06-11 20:30:00本就該除罪 哪來的黑箱民調?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6-11 20:31:00刁民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06-11 20:31:00就算知道也不想除,反正我又不通姦別人被關到死干我屁事?
作者:
speed44 (光年)
2015-06-11 20:33:00道德魔人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6-11 20:33:00除罪本來就可以隨便通姦了刑事制裁很好用的 民事的就離婚 分配剩餘財產請求精神慰撫金 是能弄多少錢啦要撤各 拿一百萬出來 這還不好用通姦除罪 本來就是告訴大家可以開幹了
作者:
Orilla 2015-06-11 20:36:00回歸民法 改負贍養費就好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6-11 20:37:00我支持 因為想要跟我一個人妻同事 想很久了
作者: tsuenenyah (鼓山下智炯) 2015-06-11 20:39:00
......哪來的網友
作者:
KTX5566 (韓國高速鐵路)
2015-06-11 20:42:00反對的大都是不懂法律+1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5-06-11 20:46:00樓上可移民沙烏地阿拉伯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6-11 20:48:00除罪除罪除罪 支持除罪 很落後的法律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6-11 20:50:00說好用的是處男???看一下WEGO吳和阿G師有怎樣嗎??
作者:
wrisp (陽光菜菜農)
2015-06-11 20:53:00哪九成
反正廢死刑和廢通姦罪一樣 懂的人就知道沒啥好吵 早該廢了 一堆不懂的土人在那邊哇哇叫
作者:
willism (hpc5)
2015-06-11 20:55:00通姦罪=古代浸豬籠,倒楣的永遠都是小三
作者:
patato2 (㊣裁判殺手熊㊣)
2015-06-11 20:55:00通姦本來就該廢掉刑法部分 蠢到爆炸
作者: a0012101 (過眼雲煙) 2015-06-11 20:56:00
支持除罪 個人私德為何要用刑法?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6-11 20:58:00打個砲國家也要管???只有臭酸宅處男才會眼紅別人有砲打
作者:
kilof (KiLoF)
2015-06-11 20:59:00一堆連女生手都沒牽過 還怕通姦
作者:
patato2 (㊣裁判殺手熊㊣)
2015-06-11 20:59:00民法沒有廢啊 刑法了不起三個月 易科罰金根本沒屁用
作者: purpleflower (花椰菜) 2015-06-11 21:08:00
這條不廢根本就是正大光明的仙人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