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方開口200萬聘金 男方不給結婚告吹

作者: retsuy ( 黃金左腳,阿貝)   2015-06-11 22:37:40
覺得很煩耶
就拿著印章 道戶政事務所 蓋個章 就好了阿
還在那邊聘金 大餅 小餅的
煩死了啦
以後一定去蓋著章 頂多到教堂辦婚禮 就好了
多的錢以後家用就好了
還在那邊買餅 辦喜宴 煩死了
※ 引述《Kenshilo (醒銳孔)》之銘言:
: ※ 引述《e52155 (玳鱗官洛音)》之銘言:
: : 嫁妝跟聘金是同等的,
: : 這不是華人傳統,
: : 全世界其實都有。
: : 而且原本應該是這樣,
: : 女方嫁出去,
: : 娘家會給予祝福而送飾品傢俱等等,
: : 男方則是給予相當的回禮。
: 大謬不然
: 聘金是男方對女方父母的餽贈,給予之後所有權就歸女方父母
: 而嫁妝是女方父母擔心女兒到夫家生活困難,所以給女兒一筆財產供日後備用
: 因此給予之後所有權歸女兒,而非男方。
: 兩者性質大不相同,切莫混淆!
: 女方要求聘金,把自己當商品賣,那男方就必須婚前與其簽訂契約
: 規定女方必須遵守之各項生活細節,必須提供的各項勞務,婚後工作收入須歸男方支配
: 若違約則男方有權要求女方父母連帶利息歸還聘金
: 為防止女方違約又不退還聘金,女方父母必須以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男方
: 這才是公平的買賣。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11 22:38:00
所以我說 跟右手結婚需要這麼麻煩嗎?
作者: f204137 (Fj)   2015-06-11 22:39:00
批踢ㄊ人口老化嚴重 結婚聘金變熱門話題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5-06-11 22:39:00
套用一首鄭智化的歌:面子問題
作者: hotquite2000 (出發all right)   2015-06-11 22:40:00
一堆過時的陋習要淘汰掉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06-11 22:41:00
你真的敢這樣做會被女生念一輩子 懂?
作者: EFPTT (名字不重要)   2015-06-11 22:41:00
你沒老婆
作者: retsuy ( 黃金左腳,阿貝)   2015-06-11 22:43:00
我就女生阿,而且結婚不跟別人講,結完婚再告訴大家!我覺得台灣很多習俗 都很擾人!
作者: YYJhong (汲汲於生)   2015-06-11 22:48:00
省下的錢拿去出國度蜜月豈不快哉
作者: SuperUp (( ̄▽ ̄#)﹏﹏)   2015-06-11 22:49:00
完全同意 原po接受大哥哥嗎? 才不承認我是大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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