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馬的又要亂搞!大法官亂搞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5-06-12 00:28:17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12/627349/
劉靜怡:我們只有「當權派」大法官
2015年06月12日00:07
從2003年大法官提名審查新制實施起,筆者即數度參與「民間監督大法官提名聯盟」(民
間監督聯盟),就大法官被提名人相關資料蒐集與討論,並分工撰寫民間評鑑報告。目睹
我國歷任總統和國會過去12年來對大法官提名審查此一重要憲法義務的輕忽草率,直到今
年受推選擔任聯盟召集人,不但再次面對鬆散無意義的提名審查機制從未改善的殘酷事實
,更見識到有史以來兩大黨最大膽的合謀演出「大法官快速通關」審查鬧劇。
在草率演完公聽審查戲碼後,即將投票護送實質資料殘缺不全的四位被提名人,擔任八年
攸關人民基本權利有無之釋憲者的兩大黨,應受人民嚴厲的譴責和抵制。
以過去八年的大法官相關統計數字為例,我國釋憲聲請逐年上升,在2005年時只有324件
聲請案,到2012年時則達到618件,但是,相對地,2005年大法官做成20件解釋,到2013
年卻僅有9件解釋成果,而今年直到目前為止,大法官只做成3件解釋;換言之,2005年作
成解釋率為6.4%,2013年只剩下1.7%。姑且不論不受理決議眾多,以及拖延未做成解釋也
無充分透明制度可得知審查進度的聲請案無數之事實,均備受詬病。
我國15位大法官所發揮的憲法解釋效能和品質日趨低落,的確眾所公認。都曾經提名並審
查大法官的兩大黨,豈可謂自己的刻意怠惰與此無關?
在此惡劣現狀下,總統本就該考慮提名真正適當人選,以彌補自己過去造成的錯誤,但從
總統府送出的被提名人資料來看,看不出總統行使提名權時,究竟認為這四位人選在釋憲
大任上的「積極適任條件」為何。就其過去專業表現和審查過程答詢內容而論,更讓人擔
心一旦通過後,很可能是台灣民主化以來憲法意識最薄弱,既非自由派、也非保守派,而
是向多數靠攏的「當權派」大法官,完全不符大法官保障少數人權的基本要求。
難道,馬總統只是取巧地選擇「表面上看來無消極不適任條件」的人選來搪塞?尤其,立
法院國民黨黨團已坦承本次審查並未對大法官被提名人發出問卷,可以想見其根本不想了
解被提名人是否適任,而大法官民間監督聯盟至今唯一收到的被提名人回覆,除絕大部分
內容與送立法院的自傳內容雷同外,只有細數得獎記錄和引他人話語自詡「公正寫在臉上
」的描述十分突出,令人納悶此與釋憲重責究竟何干且哭笑不得。
朝野立委不斷吹噓嚴審的決心,無視於民間監督聯盟提出的唯有「延長審查」才能「嚴格
審查」的呼籲,但事實卻是當總統府以根本於法無據的個人資料保護為由,拒絕提供大法
官被提名人詳細資料時,立法院不但絲毫不反擊,反而急著排定審查投票時程。那麼,立
委到底以何為嚴審的資料基礎?從一天半不到的公聽審查過程來看,不但審查會開始時
112位立委只到了25位,無法湊足法定人數,從有限又膚淺的發問內容中,更可以確定絕
大多數立委沒看過被提名人過去作成或涉入的任何判決和仲裁判斷,甚至連自傳都沒看過
,試問:這就是嚴審嗎?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野黨先前不斷主張馬總統此次提名大法官是違憲之舉,但在長達
一個多月的充裕時間裡,民進黨團不但根本未就此一爭議依法提出釋憲聲請,反而在上週
五突然同意配合國民黨排定審查投票時程,並拒絕民間監督聯盟所提重新排定審查時程以
嚴格檢視被提名人背景資料的合理要求。民進黨身為促成此一鬧劇的最後推手,經常誓言
維護憲政的在野黨主席,針對此一離譜轉折所鑄下的嚴重錯誤,到底是要換取哪些不為人
知的籌碼,難道不該給人民一個沒有矛盾的答案嗎?
作者: yfme (中螢)   2015-06-12 00:30:00
沒八卦
作者: STARET777 (眼睛想旅行)   2015-06-12 00:41:00
抵消^^
作者: b10012013 (洨藝術家)   2015-06-12 00:54:00
噓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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