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代寫論文 教部首罰60萬
中央社 – 2015年6月12日 上午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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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學位授予法於民國102年修法通過,教育部今天表示,
去年接獲民眾檢舉,經查後,針對代寫業者負責人裁罰新台幣60萬元,是修法通過後的首
例。
教育部今天在台北大學舉行全國大學校院教務主管聯席會議第二天會議,討論大學招生和
考試事宜。畢業季將至,教育部高教司也提醒各校注意有關學位論文代寫等舞弊情形。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表示,過去對於學位論文代寫,只能開除學籍、追回學位,但
針對代寫者卻無法可罰,因此民國102年修法通過學位授予法,可針對行為人裁罰新台幣
2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
黃雯玲指出,教育部去年接獲民眾檢舉某代寫網站,經過查證後,認定業者有廣告代寫論
文的行為,但未查到論文,因此裁罰60萬元,也是修法通過後,首例遭裁罰的業者,業者
不服裁罰結果,向行政院提出訴願,但被駁回。
黃雯玲也表示,教育部是行政機關,非調查機關,因此在接獲論文代寫檢舉後才會進行調
查,若是把論文交由別人代寫者,將開除學籍、追回學位,並針對代寫者裁罰,至於論文
指導老師是否有責任,則交由學校釐清,個案處理。
交通大學教務長陳信宏以該校學術把關為例指出,國立大學的論文口試通常會找校外學者
擔任委員,教授為了自己聲譽,都會把關論文品質,而工程、科學領域需要數據或實驗,
論文也較難找代寫,但部分在職專班學生因工作忙碌,有可能尋求代寫協助。
為了把關學術倫理,陳信宏表示,交大上學期已通過學術倫理相關辦法,未來論文若涉及
學位論文,將追回學位,並調查指導老師是否有參與,若老師有責任將會追究,若是未涉
及學位,將送獎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