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準大法官吳陳鐶:不能只從台北看天下

作者: DragonBallZ (七龍珠Z)   2015-06-13 14:40:19
準大法官吳陳鐶:檢察權應入憲 不能只從台北看天下
2015-06-12 18:0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剛當選大法官的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下午受訪表示,檢察權
應入憲,檢察官辦案才不易受到政治力的影響,但檢察官須受檢察一體的約束及檢察長的
節制,法務部也應透過行政監督,不讓檢察官權力漫無限制。
吳陳鐶說:「我承認我是保守派,我也重視人倫關係的傳統價值」,但「我反對從台北看
天下,也不能有知識份子的驕傲」,吳陳鐶強調,基於上述理念,他反對廢除死刑,不贊
成同性婚姻,也反對廢除通姦罪。
吳陳鐶表示,死刑未違反國際公約,少數人反對死刑的意見不該凌駕多數人,同性戀要以
不妨害他人自由為前提,同性婚姻對社會影響很大,絕大多數國家還是不認同同性婚姻,
但他贊成可像德國一樣,考慮立法保障同性同居伴侶的權利,至於通姦罪的存在,則能保
護年長者及弱勢族群的婚姻權。
吳陳鐶指出,外界以為大法官不能有政治色彩,「這是錯誤的」,每個人對政治都有自己
的想法及價值觀,例如美國總統會提名與自己政治色彩相同的大法官,但這些大法官上任
後,價值觀可能翻盤,隨著時代變遷而有不同想法,就像憲法和法律一樣,應該要與時俱
進。
吳陳鐶是司法院組織法今年2月修法後,首位以檢察官身分被提名大法官,吳陳鐶現年61
歲,司法官訓練所17期結業,澳洲邦德大學法學博士、美國美利堅大學法律碩士,曾任法
務部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等職務。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4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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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人倫關係的傳統價值,不贊成同性婚姻
同性戀要以不妨害他人自由為前提,同性婚姻對社會影響很大,
絕大多數國家還是不認同同性婚姻
這位真的很有guts~!!!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5-06-13 14:41:00
同性戀妨害別人什麼自由身為異性戀真感到可恥 我們竟然無法接受別人與我們的差
作者: s952112 (強尼底迪)   2015-06-13 14:41:00
是影響在哪你說說看啊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15-06-13 14:41:00
說好的八甲版呢
作者: aben15 (唉)   2015-06-13 14:41:00
至少敢說出真心話
作者: milkyway168 (雲河)   2015-06-13 14:41:00
不准信教 只准性交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6-13 14:41:00
讚啦 明理明是非的法律人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5-06-13 14:42:00
....
作者: RbJ (Novel)   2015-06-13 14:42:00
人權思想這麼差的人也能當大法官....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5-06-13 14:42:00
台北跟廢死的關聯是... 同性戀妨害自由的方法是?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13 14:42:00
法務部也應透過行政監督→法務部長可以指揮檢察官ㄌ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42:00
同性戀妨誰的自由了?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6-13 14:42:00
日本同性戀表示: 50歲的時候 就態度轉變吧 邀請去日本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13 14:43:00
太棒嚕 以後檢察官都要聽部長ㄉ嚕 ^^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4:43:00
推有風骨的法律人,不愧是法務部出身的行政官
作者: pftmax (無)   2015-06-13 14:43:00
爛透了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6-13 14:43:00
當天皇 完成 第一本歷史神話 天傳 XDDDDDDDDD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6-13 14:43:00
這位又是馬芙丸人馬 ?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6-13 14:43:00
有人可申論一下他到底在講啥 自由= =?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44:00
其餘的我不說..我想知道同性戀是妨礙什麼自由??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6-13 14:44:00
..................................................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44:00
推文說好的人,提出一下論點。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4:44:00
他之前的同僚陳明堂,有說過反對同性婚姻的論點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45:00
早就說台灣高中應該有哲概或邏輯之類的課程。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45:00
果然問題真的很大啊..邏輯有問題!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6-13 14:45:00
這樣至少有 名正言順的藉口吧 噗滋 阿哈哈哈 你想的真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46:00
你可以說社會保守..但是說道妨礙自由?這是什麼鬼論點?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46:00
這又是莫名其妙的「人倫關係的傳統價值」,這種價值從何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6-13 14:46:00
周到阿 尚部大人 蚵蚵~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4:46:00
人倫價值再大法官對婚姻的釋憲裡面有提過哦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47:00
人倫關係的傳統價值 那些都可以辯論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47:00
不過儒教有反同嗎?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4:48:00
他說的是「同性戀」要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這沒錯阿,但把他的話擴張成同性婚姻有妨礙他人自由,就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48:00
startwinkle 所以我問什麼就做妨礙自由啊?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48:00
通姦罪保障婚姻權?撕破臉的照離,沒仳離的只告第三者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49:00
他所說的同性戀 也可以代成任何一個群體請問這法官說得這句話意義是什麼?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6-13 14:49:00
在這裡戰鄉民有什麼用 話又不是鄉民講的 去當面戰吳陳鐶呀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50:00
我只能說..果然是馬英九挑出來的貨色....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50:00
同性戀不妨人自由,幹嘛說要以此為前題?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13 14:50:00
和阿扁提的大法官相比 這批強度差太多了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4:51:00
這要結合他自身的經驗吧?他說的並不是很完整,不知道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51:00
所以我才說..法官的用意為何?妨礙自由的意義為何?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4:52:00
他在哪裡感受到同性戀有妨害到他人的自由了?是因為最近同性性侵的社會新聞太多了,讓他有感而發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54:00
詭辯可以這樣說是沒錯..要不要相信是人民的事情他說的妨礙自由可以帶入任何一個社會群體他的說法..其實已經很明顯明白了!他是一個怎樣的人!不過這其實也符合馬英九的性格和特性會選出來的人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55:00
有人會沒事會特定這麼說?那他怎不說一下異性戀與宗教信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13 14:56:00
所以並沒有讓人太過驚訝就是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3 14:56:00
仰與上網應以不妨他人自由為前題?
作者: dynamitefish (爆炸魚)   2015-06-13 14:59:00
大法官?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6-13 14:59:00
大法官會議已經毀了,果然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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