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任大法官吳陳鐶:反廢死及同性婚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6-13 17:39:50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1.通姦除罪跟是否可以維繫婚姻無關,通姦除罪是主張婚姻的民法關係不宜刑法介入。
: : 實務上的見解常會認為,通姦罪的存在使女性被壓制於婚姻的父權體制下,
: : 因此女性往往成為通姦罪下的犧牲品,例如依附丈夫或成為通姦罪的對象。
: : 以通姦罪可以維繫婚姻的論點並沒有辦法解釋婚姻中的性別不平等問題。
: : 若婚姻中的性別不平等怎麼能說是維繫少數弱勢人士的婚姻呢?
: : 好歹目前民法的利基就是在性別平等也就是雙方平等的自由上,
: : 通姦罪存在即是對憲法的平等權(實質平等)很大的一個挑戰與破壞。
: 把激進的女權論述(如婦女新知)說成是實務見解XD
: 你怎不看其他婦女團體(如台灣女人連線)也有主張維持通姦罪來保障弱勢婦女婚姻的?
: 在這點上面她們的看法與吳陳鐶大法官是一致的
: 只會說就算沒有刑事的處罰,但也有民事的部分
: 但問題是民事的部分有足夠嚇阻力嗎?
: 如果通姦除罪能提出在民事上的完整配套,保證刑事除罪也能達到相同的保護婚姻效果
: 那我就沒什麼意見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430/34985596/
第一,什麼時候婦女新知是激進女權論述?你知道啥是激進女權嘛?
婦女新知是倡議型的公民社會團體,因此自然在論述上有較大的發展空間與目標。
但是這跟是不是激進一點關係都沒有。
其次,真正的激進女性主義是指強調女性為本位的論述,婦女新知哪裡符合這套?
: : 2.同性婚姻對社會的影響,是否構成憲法第23條的限制禁止事項?
: : 當我們在審查基本權利是否逾越他人權利時常用的莫過於彌爾的傷害原則。
: : 彌爾的傷害原則是在說,一個人的自由範圍,是在於不侵害他人自由。
: : 這點與憲法第三條不謀而合。
: : 但是何謂侵害? 法學上合理認為一個人持有正當理由行使行為的界線,反之為被侵犯。
: : 說白點,就是一個人權利被他人所干預支配。
: : 好吧,先看看同性婚姻是否有侵害人任何一項權利? 沒有。
: : 沒有那根本也不需要檢驗其他要件了。
: : 如果找不出誰的哪像權利被侵害,那到底要如何援引憲法第23條?
: 請找出宅宅跟初音結婚,一男跟兩女結婚,是有誰的哪項權利被侵害?
: 桑德爾早就說一般自由主義者從「平權」的理念證立同性婚姻的做法,是不能成立的。
: 這點即使是性解放派的甯應斌也贊同
: 為何同性戀平權不是同婚的有效理由?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7:42:00
真的別理他說的桑德爾說了什麼 因桑德爾還比較傾向支持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7:44:00
竟然說的出婦女新知沒有強調女性為本位XD另外請不要拿家家酒模憲的東西出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7:48:00
什麼 不要拿護家盟的東西出來嗎 還是不要拿私教聖經出來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13 17:49:00
兩者都不要拿,模憲和護家盟半斤八兩。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06-13 17:49:00
認真就輸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13 17:50:00
他的理解錯誤是有名的www到哪裡都被噓爆也不會檢討自己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7:50:00
依據現任大法官李震山的觀點,婚姻的制度性保障是由社會制度,公共利益與道德法三者結合而成,是植基於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13 17:51:00
自己吃相難看還不讓人講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7:51:00
真的認真回應 桑德爾的鋪陳論點其實還比較支持同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7:51:00
傳統人倫秩序價值觀,與道德法關係密切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7:53:00
他已經算是蠻開放的一位大法官了,說要用合憲性秩序去評價這三者結合而成的制度性保障,最後的結論是同性伴侶法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7:55:00
歐洲許多同婚國家 也是先有伴侶法 但還是走向婚姻法包括愛爾蘭在內 不知道恐同只看到半路就認什麼終點呢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13 17:55:00
兩者都只是自high,所以是五十步笑百步。總之請你不要再拿模憲了,給人看笑話而已。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7:58:00
自由主義者喜歡說社群主義者的善是多元的,沒有共識但怎麼不照照鏡子,羅爾斯所說的right也是多元的?桑德爾就有批評過羅爾斯,他的無知之幕,不知道自由主義者有沒有將胎兒當作是人看? 很顯然沒有當人看才會支持墮胎,而在普遍不把黑奴當人看的過去,在不把黑人當人看的前提下,無知之幕怎麼會產生廢奴的結果?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04:00
不用吵了 桑德爾看來是比較支持同婚的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07:00
我說的就是思想實驗,在思想實驗的設置,請問支持墮胎的自由主義者,你們有把自己帶入到最弱勢的胎兒立場上去嗎?還是根本不把胎兒看做是人?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10:00
好啦 反對墮胎 但異性戀父母不養的話 請天主教養總之都和同婚無關 對吧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10:00
我的問題不是跑出來的答案,而是在定義上,是否有把胎兒歸類成為人?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11:00
"不把胎兒看做是人" 有喔 聖經詩篇137:9你們誰把嬰兒摔死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11:00
在你把胎兒當人看的前提下,才會再問你殺人的理由?
作者: binr (掰呢)   2015-06-13 18:11:00
很佩服願意跟某S認真講理的人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12:00
我不知道信徒有什麼臉蛋去問把誰當人啦看來聖經不把嬰兒當人 異教徒成人及嬰兒更不算人?需要看到自由主義者嗎 我看不用 信徒自己看破爛聖經就好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15:00
如果我是同性戀者,那我也會反對同性婚姻,這我早自省過,而確實也有不少的同性戀者站出來反同婚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16:00
哈 你是信徒則不用如果 你有反對聖經殺嬰嗎 你反對信嗎?剛不是為了嬰兒該該鬼叫聖經詩篇137:9殺嬰有福 創世紀屠殺全世界包括嬰兒孕婦出埃及記殺嬰殺爽爽 你怎麼信得那麼爽如果我是白癡恐同信徒 我也會立刻改掉我的反同想法這種如果誰不會 無聊把戲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18:00
看來uka123ily在閃躲問題,那討論就到此為止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21:00
看來大家都認為s某有很大問題 s某又要逃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13 18:25:00
叫他抓錯重點冠軍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26:00
即使如此 他抓出來的點也是錯的 桑德爾看來更傾向同婚但我看很多護家盟的信仰者一再引用桑 不知道引用什麼吃的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27:00
反同婚的同性戀者就只有毀廢派?明明還有一堆認同一男一女婚家價值觀的同性戀者,如D&G的設計師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29:00
那可以找單身異性戀 來反對異性戀整體結婚權?有這種事?基本上有點腦袋能思考的都知道 你自己不想結婚你家的事不論異性戀同性戀 想結的去結 不想結的不要結 有這麼難?某人不是強迫症患者是什麼?D&G設計師他可以不要結 請代表他自己就好恐同想和上帝結婚 也請代表他自己 不要強迫別人就好你聖經殺嬰殺爽爽 你有什麼資格論墮胎 還推給同志談聖經裏婦女地位很低 包括新約 女性在會所根本不能講話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33:00
他們使用無知之幕做思想實驗,也會跟我一樣導出同婚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33:00
不知道恐同信徒有什麼資格談婦權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34:00
你誰呀你 8.2啦 你的結果對我們而言不重要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34:00
在你的內文說,社群主義者無法滿足多元價值者,但我的回覆重點在於,你們自由主義者面對多元價值論者,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35:00
不用在那邊社群主義者了 桑德爾演講更傾向支持同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35:00
跟社群主義者在根本上沒有什麼不同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36:00
只是桑德爾的論點更全面 是在道德正義精神上全面支持同婚而不光是自由主義者的"制度選擇"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36:00
自由主義者依然有透過多數決來強加價值規範少數,而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37:00
社群主義者的共善何嘗又不是一種多數認同? 共同善的標準從來沒有到必須百分之百全體認同才叫作共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38:00
所以社群主義者或桑德爾一旦支持同婚 會使恐同更加崩潰看同婚也是共善之一 ,恐同簡直受不鳥了某s還是去向護家盟文章抗議吧 害你老是出醜背錯了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06-13 18:40:00
中肯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43:00
反對同性婚姻者的同性戀者價值觀跟我一樣,這讓我相信即使我是一位同性戀者,我依然會反對同性婚姻,不因為身分和性傾向的差異就改變我的價值觀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45:00
所以恐同的價值觀就是婚姻是沒有愛情的 只為了生小孩的嘛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45:00
這也很有效的反證某些人認為同性戀者就應該支持同婚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46:00
你有什麼好反證的 有個人說他如果是希特勒也會殺人 就等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46:00
是他們太過以己度人,即使在同性戀族群中,對於同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47:00
的立場也是多元的,看這次彩虹圍城與之後幾日的台北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47:00
原來和我對話的人程度這麼di 抱歉原PO_u大拖這麼長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48:00
同志大遊行的人數差距,才讓我發現即使在同志族群中積極推動同婚的人也只站同志的少數,多數是不參與或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49:00
8.2有多少人 比9.2少一點啦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49:00
是反對這議題,不過有些人蠻激進的,喊蠻大聲的就是jeby171,我再重覆我不久之前的話一次,我不想浪費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50:00
8.2恐同就是這麼異類XD 恐同還要到處說自己不是恐同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50:00
間跟你對話,請你不要再騷擾我了,可惜PTT沒有封鎖的功能,只能自主忽略你的發言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51:00
誰騷擾你呀 我從沒寄信給8.2恐同過 版上推文又不是你家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53:00
原來你是多元價值論者XD 那你認為有美德的存在嗎?美德是不是共善的一種? 普世人權又屬不屬於共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8:55:00
不如問 耶魔屠城 他和美德的關係在哪裏為什麼耶和華的律法和普世人權差那麼多? 這才是好問題那請問u大 你認為美德是耶和華或某宗教的神鬼創造的嗎?那請問s大 你認為美德是耶和華或某宗教的神鬼創造的嗎?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8:59:00
再問一次,普世人權可否做為共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9:00:00
再問一次 你認為美德是如教徒所說的 是耶和華創造的嗎?u大的回答我很滿意,換8.2 s大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9:02:00
因為jeby171在我表態拒絕回答後依然迄而不捨的騷擾之後我會換成私信或水球的形式,來將此人排除在外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9:03:00
因為問題太犀利就拒答崩潰?XDDD不敢答?s你認為美德是如教徒所說的 是耶和華創造的嗎?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9:05:00
我沒有打算要繼續進行公眾討論,兩個人之間先聊聊看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9:05:00
快點回答 這問題回答完還有一串等你回答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9:06:00
在哪些部份能先達成共識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9:07:00
"兩個人之間先聊聊看" 別人推文就算騷擾 沒見過這種的XD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9:07:00
確實,但我也沒有義務在一個會讓我感覺不舒服的環境下討論,就大家各自維持自己原先得見解也行阿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9:09:00
又沒人要爭取你8.2的認同 緊張什麼恐同真的那麼好 就不會戴口罩 出來還先說自己不是恐同了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6-13 19:14:00
公開講OK,你提供一個沒Jeby171干擾的公共場地就行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6-13 19:14:00
我可沒私信或水球給8.2過 別說成我有 他的話簡直莫明奇秒我會逛八卦板 還有同志板主 又不是你家 你不爽可以不要來你自己去開個舔女童板 吸引舔女童一起討論也行沒人要聊了嗎^^ 那我要用聖經作結尾囉聖經詩篇137:9『誰摔死嬰兒在磐石上的 你們有福了!』聖經馬太福音10:34『我(上帝)來 不是給地上太平 而是紛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