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媒:遭扣台漁船竟掛菲律賓國旗
http://www.cna.com.tw/news/apol/201506135007-1.aspx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3日專電)台菲接連傳出捕魚爭議事件,引發菲律賓人關注,菲國電視台報導東港籍漁船得滿福3號在菲被扣案,並稱得滿福3號掛著菲律賓國旗,船上台灣漁民甚至會講菲律賓話。
得滿福3號11日在菲國北部巴布延(Babuyan)群島離岸11.3浬處被扣,是屬菲國領海範圍,船上只有林姓船長和吳姓輪機長2人,漁船當天即被扣押在北部艾瑞尼港(Port Irene),漁民將被移送到阿巴里鎮(Aparri)偵訊。
ABS-CBN電視台昨天晚間新聞報導,菲律賓海岸防衛隊趁夜摸黑出巡,且關閉巡邏艇上所有燈光,成功潛近得滿福3號,扣押人船。
報導指出,作為台灣籍漁船,得滿福3號卻掛著菲律賓國旗,菲國執法人員懷疑,得滿福3號船上人員與菲國漁民勾結,打算從事不法行為。
由於台灣漁民經常聲稱受暴力對待並稱是在重疊海域被扣,根據新聞畫面,菲方這次執法有備而來,讓記者隨行拍攝及蒐證。
林姓船長和吳姓輪機長將被控盜漁罪名,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人員預定今天北上探視。
菲國漁業法規定,外國漁船只要進入菲國海域即作盜漁推定,船方需舉反證,證明無盜漁情事。
根據菲國新版漁業法,盜漁若採行政處分方式解決,須處60萬美元至100萬美元罰鍰,若進入司法程序被判有罪,初犯處以120萬美元罰金,並沒收漁獲、漁具及漁船。
如果是在菲國領海內被捕,加處6個月1天至2年2個月在監徒刑,再犯者處3年在監徒刑及240萬美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