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遠雄再槓北市府 5點聲明擬提告柯文哲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5-06-14 19:07:41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嗯...
: 有件事情我覺得很奇怪,因為不是法律專長所以請教一下
: 遠雄列舉一堆事項,如果為的是大巨蛋案子
: 那為什麼遠雄"不是擬提告台北市府,而是提告柯文哲本人"?
: 如果是為了化解公司與公部門間的歧異,感覺只告柯文哲本人好像沒有用耶...
: 再來...假如是為了趙藤雄本人或遠雄集團的聲譽而提告
: 可是前述這兩項最近涉入賄賂官員案,在社會上還有聲譽可言??
: 想不通,有人可以解答嗎?
下午看到這新聞也是爽半天 想說要告就告阿
可是 不行
告了絕對不會有好結果
廉政委員會雖然是建議移送檢調機關
但是為什麼柯P遲遲不動作的原因 我想大家都知道
是因為現在的檢調以及司法無法信任
一但進入司法程序
就會以偵查不公開作為理由
利用檢調一口氣將所有的證據正本全部收走
這種戲碼已經上映很多次了
到最後都是他媽的 不 了 了 之
直接講明了啦
拎北就是不相信檢調 不相信司法啦 幹你娘
證據一被收走
只要外界再拿來做解讀
立刻就會被檢調找藉口調查/干預/處理
總之你們這些名嘴就是干預司法
總之你們這些網民就是干擾社會觀感 (用網民比較符合KMT)
到時候連放在網路上公開的資料都會被要求下架
你知道偵查不公開多好用嗎?
連鄉民自己預先存一份再拿出來公開你都會出事
所以
幹你媽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作者: jay3u7218 (無敵穿牆鐵香腸)   2015-06-14 19:08:00
全面抵制遠雄任何商品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5-06-14 19:09:00
重點是大雄是要告柯市長,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chu3 (天真的致命傷)   2015-06-14 19:09:00
正解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5-06-14 19:10:00
舉證是大雄要作的事不是柯P要做的事
作者: bob9527 (花羅漢)   2015-06-14 19:13:00
小英加油,只要小英選贏,姓馬的和姓趙的就GG了
作者: rayarising (崛起)   2015-06-14 19:13:00
遠雄大該跟檢調講好了 不意外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6-14 19:14:00
最可笑的是 那句話本來只適用在司法跟偵查單位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6-14 19:19:00
作者: skyringcha   2015-06-14 19:21:00
結合檢調-速審柯P-外溢效應-dpp也不用選了-統一 結束
作者: qphone (只有暴政才會引出暴民)   2015-06-14 19:23:00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15-06-14 19:24:00
遠熊阿達 你以後八年都不用跟北市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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