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二男推同學撞車 「你死了平板就我的」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5-06-15 03:32:35
※ 引述《itsmydream4 (娃)》之銘言:
: ※ 引述《pttshit (PTT的攻擊)》之銘言:
: : 大家都說他未成年不會怎樣
: : 但我好奇即使未成年
: : 犯了罪應該一樣會有前科吧?
: : 但前科這種東西真的有人會去查嗎
: : 本魯找工作從來沒被問過有無前科
: : 對未來的影響好像也還好
: : 而且現在對方應該是想盡辦法搓湯圓
: : 實際上來說
: : 最有可能又讓大家滿意的結果是什麼呢
: 魯妹深深覺得可以提供另一個面向來討論。
: 現在的家庭教育究竟怎麼了..
: 尤記得,魯妹國中時有陣子超流行電子雞(曝露年齡!!)
: 當時看著同學人手ㄧ雞,自己也超想要!
: 老爸說,自己想要的「非必需品」自己存錢買!
: 當時每天零用錢只有100塊,還得自己料理補習前的晚餐
: 存了好久好久還是買不起..
: 最後終於放棄了XD
: 而現在,ㄧ個國中生,已經在使用平板,外加身上帶著1、2000塊
: 好難想像區區ㄧ個國中生有這樣的經濟條件,他的價值觀跟人際關係會不會也「可能」因
: 此受到影響呢?
檢討被害人拿平板上學
這根本莫明奇妙
人家拿啥東西 不等於 應該被傷害
這是兩碼事
就好比女生被強暴了
還有人說她活該,誰叫妳要穿短裙,勾引人性慾
被強姦剛好而已....之類
這種話,妳覺得妥當嗎??
人家拿較貴的手機上學,不代表就應該遭受傷害吧
不要魯成這樣
自己買不起,所以別人也不能有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15 03:33:00
同感 一味的檢討環境而忽視那些罪行 這是縱容、是共犯
作者: VAVANBA (噓優文者,爆屁!!!!!!!!!)   2015-06-15 03:36:00
怎麼覺得今天給力哥的推文在發光阿...(揉眼睛
作者: lkzax (sariel)   2015-06-15 03:37:00
這不就跟那替代役一樣 體能不好死就應該?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6-15 03:37:00
同感 去印度自助旅行被強暴是印度濫 而不是女生活該去夜店喝茫被撿屍 不能怪女生 而是那些管不住小頭的人
作者: tas6301436 (你濕故我在)   2015-06-15 03:46:00
如果是夜店.我想女方也該有自保的想法吧
作者: a910223a (Yu)   2015-06-15 04:32:00
檢討受害者的人在外面最好都不要滑手機,不然被搶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rey123123 (小肥羊)   2015-06-15 04:40:00
push
作者: mirabellee (我是拉拉 拉拉是我)   2015-06-15 04:50:00
作者: thedeathhero (不眠者)   2015-06-15 05:34:00
應該說 兩件事要分開來談 減少遇害風險是一件事但是出事了 有錯的當然還是犯人 不能混在一起檢討
作者: Edger (陳進男)   2015-06-15 06:12:00
同感
作者: jim47085 (廢物遜咖-無聊亂入)   2015-06-15 07:53:00
同感
作者: jewel5499 (jewel5499)   2015-06-15 09:40:00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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