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iyu (caitube)
2015-06-15 07:25:10剛剛起來看到新聞,台灣還保留這通姦罪,被發現了還有牢獄之災,進豬籠,小魯感到很
好奇,可是現在婚外情不是很普遍嗎?如果被發現了真的會坐牢嗎?有人可以現身說法嗎
?謝謝!
http://i.imgur.com/6iiSHq8.jpg
http://i.imgur.com/rKvbBB7.jpg
http://i.imgur.com/pPXNYeM.jpg
通姦罪算是蠻特殊的 可以選擇不用告配偶就只要告小三小王
作者:
hrpe (hrpe)
2015-06-15 07:27:005F專挑50路人妻
作者:
WeGoCCF (巨砲威哥)
2015-06-15 07:28:00我堅決反對廢除通姦罪
作者:
shagavo (LM01)
2015-06-15 07:32:00說你通姦就通姦,大人快鍘他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6-15 07:32:00就算真的告下去通常不會判超過一年
作者: lakers17 (RHH) 2015-06-15 07:33:00
反正就是通姦者沒事,相姦者被告到翻掉的法條然後通姦者開無限通姦,形同具文
作者:
bboy5j (bboy)
2015-06-15 07:36:00如果不知對方已婚呢?不是說「不知者無罪」?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6-15 07:39:00通姦罪被罰的卻不是通姦者
白癡法律,通姦入刑法浪費司法資源。明明妨礙家庭就可以告到翻掉了還要舉證通姦真白癡
作者:
b2858691 (肛棍洩師傅)
2015-06-15 07:49:00給9樓 刑法第16條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 不得因不之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 學理稱禁止錯誤 此處所謂正當理由並非ㄧ般人所認知 而是指像以前深山那種資訊不發達的地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5 07:51:00反對.和反廢死一樣
作者:
b2858691 (肛棍洩師傅)
2015-06-15 07:51:00方因為傳播的不便利 導致人民確實有可能不知法條的客觀
作者:
pinso (圍巾)
2015-06-15 07:52:00民智未開無誤
作者:
b2858691 (肛棍洩師傅)
2015-06-15 07:52:00事實狀態存在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15 07:52:00很多人沒讀過民法 以為通姦除罪化就不能請求賠償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6-15 07:53:009樓說的不是不知法條吧
作者:
Kay731 (K少)
2015-06-15 07:53:00除刑法化就好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6-15 07:54:00支持除刑法 但該負的賠償責任絕對不能除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5 07:55:00有些人以為人民反對廢除的原因是沒讀過民法
作者:
domo307 (domo)
2015-06-15 07:56:00本來就該除刑法化,家務事用民法就好啦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6-15 07:56:00通姦罪不白痴,支持的人才是白痴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5 07:56:00事實上,人民要求的是,對婚姻的多重保障撤掉任何一個保障,都讓人民不信任
作者: bignumber (= =) 2015-06-15 07:58:00
仙人跳法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5 07:58:00現在人民會相信那些自以為視的法界人士嗎?那些自以為是法界人士,搞廢死,搞到民意沸騰,早就被看破了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6-15 07:59:00
ヽ( ・∀・)ノ需要用到刑法保障的婚姻早就沒救啦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5 07:59:00再提廢通姦,人民是怎樣看的??法界人士自己亂搞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15 08:00:00通姦罪原本要保障婚姻雙方 實務上變成只保障男性
作者:
b2858691 (肛棍洩師傅)
2015-06-15 08:00:00對後 我好像搞錯了 不是禁止錯誤 如果是對於事實狀態的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6-15 08:01:00
ヽ( ・∀・)ノ都沒救 所以民法罰罰錢好聚好散
刑事舉證要求的門檻比民事舉證還要高許多 在附民經常
作者: molle 2015-06-15 08:32:00
法界人士自以為是喔?????不知道某人去看醫生聽到醫生說你身體哪裡出問題時會不會嗆醫生自以為是?這種不尊重專業的人真是阻礙台灣發展的毒瘤呢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6-15 08:45:00鬼島就很多刁民和愚民愛當鍵盤法官
作者:
fount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2015-06-15 08:45:00看推文就知道多少人明智未開!
作者:
andy8292 (LiBaSoHigh)
2015-06-15 09:43:00為啥不強制兩方都懲?既得民心,有不會有人反廢除